连云港市局开展高温季节安全生产检查

发布日期:2013-08-19 14:56 浏览次数: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高温季节引发的各类事故,切实做好夏季高温季节安全生产工作,确保生产安全。按照局办公会要求,8月5日—8日,连云港市局党组成员段巨才带领局安全保卫处等相关人员对市行政中心、局属9家单位等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另外,检查组每日对局负责承建的老干部活动中心、苍梧新华苑工地安全施工进行督查;对机关生活服务中心主副食品采购、食堂卫生等进行跟踪;对危化品企业凯瑞液化气站进行重点排查。
    检查组针对各单位不同情况提出具体要求的基础上,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要求:
    一是警钟常鸣,在思想认识上高度统一。认清高温季节安全生产工作的特殊性和严峻性,制定本单位预防夏季生产安全事故的具体措施,做到任务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到位,严防高温季节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二是居安思危,在安全隐患治理上下功夫。加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工作;要采用良好的隔热、通风、降温措施,保证工作场所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要求;要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
    三是协调配合,在齐抓共管上形成合力。加强领导,制定应急预案。切实做好高温季节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各单位的负责人,要坚守岗位,强化值班工作,确保高温期间全局上下安全生产信息畅通。遇有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告,做到对各种异常和突发险情能迅速作出处理或救援,防止事态扩大。强化应急保障,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各单位要对高温季节生产安全事故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自查,对重点场所、重点部位和特殊岗位进行细致排查,确保高温季节安全生产无事故。
    四是防微杜渐,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坚决落实防暑降温措施,要采取合理安排工作时间、轮换作业、适当增加高温工作环境下劳动者的休息时间和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室外作业等措施;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时,应缩短连续作业时间,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者加班,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对高温岗位采取措施,改善劳动条件。做好食品安全和防食物中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