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交流
| 一次性住房补贴发放审批 |
| 政策依据 | 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 |
| 服务对象 |
省级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单位 |
| 办理条件 | 1998年11月30日之前参加工作的无房和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面积标准的职工 |
| 办理单位 |
房改办 |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8:30-11:30 14:00-17:30(3月1日-9月30日14:00-18:00) |
| 办理地点 |
西康路47号 |
| 办理期限 |
材料齐全60个工作日 |
| 联系电话 |
83398695、83398693 |
| 监督电话 |
025-83398626 |
| 办理流程 | |
| 收费情况 |
不收费 |
| 提交材料 | 1、江苏省省级机关职工购房(工龄)补贴审批表 2、江苏省省级机关职工一次性住房补贴清册.xls 3、江苏省省级机关职工购房(工龄)补贴申报表 4、江苏省省级机关职工购房(工龄)补贴登记表 5、工龄及职级证明 6、夫妇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7、离退休证复印件 (离退休职工) (凡为复印件的,职工单位应核对原件) 相关表格下载路径: 办事服务-住房制度改革-资料下载 |
| 备注 | 凡承租部队住房等尚未领取军队个人住房补贴或购房差额面积货币补差的,暂缓受理其一次性住房补贴补差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