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等学校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考核评价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6-11-28 13:46 浏览次数:


各高等学校:

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省高等学校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考核评价办法>的通知》(苏事管〔2014〕86号),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会同省教育厅、省经信委在高校自评自查基础上,邀请高校节能专家,对57所高校节能工作情况实施了考核。从考评情况看,各高校对节能工作比较重视,基本做到任务有部署、落实有措施、工作有成效,取得了很好的节能效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成效

各高校普遍重视节能工作,各类节能基础台账和资料完备,节能制度和机构健全,节能宣传活动和内容丰富,节能新产品、新技术和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应用较为广泛。

(一)领导重视,普遍成立了节能组织领导机构。从各高校自评自查和现场抽查的情况看,各高校对节能工作都比较重视,普遍把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列入了学校的行政议事日程和教学内容,成立了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节能责任处室及工作人员。一些高校的领导多次组织相关处室集中安排部署节能任务,及时跟踪掌握工作进展、节能措施落实情况。有的高校坚持每季度召开节能工作会议,对全校的能源资源消费、用能设备和用能系统运行等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并有计划、有针对性安排节能改造项目。

(二)制度健全,基本建立了节能长效工作机制。绝大多数高校制定建立了节电、节油、节气和节水,以及节约能源资源激励惩处等节能制度、配套细则,相关节能台账资料齐全、详细、清楚,节能基础建设进步明显。有的高校先后制定完善了20多项能源资源管理制度。有的高校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节能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结合本校工作实际,对节能目标任务和制度措施落实提出了量化要求、具体办法。一些高校还对新购大型教学设备、改造项目,专门进行节能立项调研审查。有的高校对学生宿舍实行限电管理、超额付费等用电管理办法,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基本建立了用制度管理、用细则约束、用标准规范各类用能行为的工作机制。

(三)宣传深入,组织开展了灵活多样教育活动。各高校普遍能够利用校刊、校报和学校网站广泛宣传节能工作的重要意义,强化师生员工深刻认识我国能源资源的严峻形势,积极营造“人人讲节约,事事讲节约,时时讲节约”的良好氛围。有的高校节能管理部门积极联合学校团委、学生会工会和学生社团等,共同组织发起节电、节水和安全用电倡议,提高广大师生和职工的节能意识、资源意识、环境意识。有的高校在校报、网站开设专栏、专题、专版等形式,宣传普及节能知识、节能经验,充分发挥舆论的导向和激励作用。有的高校在师生中开展节能讲座、节能征文、节能知识竞赛,有的还组织以节能为主题的志愿者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使广大师生和职工增强节约能源资源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四)措施有效,广泛应用了节能新产品新技术。一是充分利用了现代科技管理手段。多数高校建设了能源监管平台,实现对校区能耗的实时监测、监控,对能耗数据的管理分析和故障查找,对学校部门、楼宇的能耗状况进行公示和通报,强化了学校节能管控的精细化、专业化、智慧化,增强了师生职工的节能意识。二是广泛应用了节能新产品新技术。有的在建设时,优先使用太阳能、地热等可再生能源及新能源利用技术。有的在购置或更新大型教学、科研设备时,突出重视应用节能产品。有的既有建筑改造时广泛运用节能产品和节能材料。很多高校还在学生公寓安装智能控电系统、教室安装节能灯具控制系统、校园路灯安装使用智能控制仪等技术。三是科学配置了能源资源消费计量器具。各高校普遍在教学、科研、行政办公以及生活等区域安装了多级水电计量表。有的还在浴室安装了插卡式淋浴器,学生在用水时能清楚的知道用水量和消费费用。有的在学生宿舍区安装电表、水表,实行一室一表定额管理。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考核情况看,我省高校节能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和很大的进步,但通过自查和现场考核评价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一是少数高校推动节能工作力度还需加强,节能相关政策落实、管理机制创新、市场化机制应用等工作仍有一定的提升空间。二是各高校虽然普遍配备专职或兼职节能工作人员,但具备更深层次能效分析、节能挖潜和监管等专业人才还较少,节能管理人员的综合业务素质和整体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高。三是节能工作的投入力度还需要加大,有的是经费安排上投入不足,有的是在节能产品应用上投入不足,有的是在专职人员、专业人才配备上重视不够,这些都一定程度影响了节能工作质量和成效。

三、考核评价结果

对照《江苏省高等学校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考核标准》,经各小组考评专家打分和综合评议,考评得分达到90分及以上的高校共21所,分别是苏州大学、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常州大学、盐城师范学院、江苏商贸职业学院、南京师范大学、盐城工学院、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江苏大学、江苏师范大学、南京林业大学、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淮阴师范学院、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淮阴工学院、宿迁学院。确定为“江苏省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的高校有5所,分别是南京林业大学、江苏大学、常州大学、江苏商贸职业学院、淮阴师范学院,将于今年省级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验收工作结束后一并公布。

四、进一步做好高校节能工作要求

建设“两型”社会是党和国家的一项重要战略决策。高校作为培养人才、传播知识的重要领域,扎实做好节能工作,对于提升高校整体建设水平、培养师生树立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引导带动全社会形成崇尚节俭良好风尚具有重要意义。

(一)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节能管理机制。节约能源资源是一项科学性、技术性、政策性很强的综合性工作。各高校要从组织上、管理机制上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节能管理制度、节能工作的评估体系,以及有效的节能奖惩制度,切实形成机制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的长效节能管理工作机制,实现高校节能工作科学、持续、协调发展。

(二)要进一步加强和丰富节能宣传教育。有条件的高校可根据本校实际,尝试开设节能管理方面的课程,并将其列入必修或选修范围,强化对学生节能系统性知识教育。要开展形式多样的校园节能活动,组织学校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开展以节能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实践活动,强化、提升师生对节能工作重要性和重大意义的深刻认识。

(三)要进一步配备和培养节能专业人才。配备和培养或引进有节能管理专业经验、专业技能人才,是高校节能管理取得成效的重要保障。各高校要结合本校节能管理人员的实际,有针对性地引进专业管理人才,注重多为节能知识欠缺的工作人员提供技能知识培训、经验交流的机会,提高学校节能管理工作的整体能力和水平。

(四)要进一步查找并整改存在的问题。考评结束时,各考评小组的专家与高校作了面对面交流和反馈,既肯定了工作成效,同时也指出了存在的不足。各高校要对照考核评价标准,认真分析研究,深入查找问题,结合考评专家的反馈意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跟踪落实,努力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和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发挥表率带头作用。

 

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省教育厅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6年11月21日

 

   

苏事管2016年63号(关于高等学校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考核评价情况的通报)

作者:(李飞
信息来源: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节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