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江苏省省级机关国有资产处置实施细则》的通知
省级机关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省级机关国有资产处置行为,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有关规定,制订《江苏省省级机关国有资产处置实施细则》,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6年2月24日
《江苏省省级机关国有资产处置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