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机关各部门(单位)、各省属高校、各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公共机构节能“十三五”规划》(苏事管〔2016〕53号),提高节能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拟于2月份组织节能业务培训,部署2016年能耗统计工作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地点
省级机关各部门(单位)参会人员培训时间为2月16日下午;各设区市参会人员培训时间为2月17日上午;省属高校参会人员培训时间为2月23日上午。地点在江苏议事园酒店(南京市中山北路81号)“民国楼”一楼“议事厅”。
二、参加人员
省级机关各部门(单位)各1名负责能耗统计工作的同志;各设区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节能处负责同志、能耗统计人员,以及各设区市所辖县市(不含市辖区和新区、开发区等)各1名负责公共机构能耗统计工作的同志;省属高校各1名负责能耗统计工作的同志。
三、培训内容
1、辅导升级完善后的“江苏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信息化系统”变化内容和操作使用方法;
2、解读《江苏省公共机构节能“十三五”规划》主要内容和要求;
3、通报“十二五”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考核情况;
4、部署2016年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工作任务。
四、其他事项
1、本次培训重点是公共机构节能“十三五”规划、能耗统计,以及“节能管理信息化系统”操作使用等方面的要求和业务知识,请各部门(单位)、各高校特别是能耗统计人员有调整更换的单位,务必安排承担能耗统计工作的同志参加培训。
2、省级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参会人员2月16日14时直接到会场参加培训(请提前10分钟入场,按单位席卡入座),各设区市和所辖县(市)参会人员2月16日下午报到,各高校参会人员2月22日下午报到。
3、各部门(单位)和各高校请于2月15日12时前,将参会人员名单(单位名称和参会人员姓名、性别和手机号码)报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节能管理处(邮箱:jsggjgjn@163.com或发送短信到手机18100600376)。设区市所辖各县市参会人员名单,请各设区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汇总上报。
4、省级机关各部门(单位)和各高校请尽早收集整理2016年本单位(校)能源资源消费数据、节能工作情况,提前录入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信息化系统。各设区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要提前筹划能耗统计培训和部署统计工作任务,确保按时且高质量的完成年度能耗统计报送任务。
联系人:孙瑶,电话:025-83398670。
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江苏省教育厅
2017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