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局党组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发布日期:2018-01-16 13:08 浏览次数:

2017年,宿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要求,牢固树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主动履责、全力担责,强化责任传导,督促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稳步推进。

一、强化组织领导,构建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我局成立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穆海兵同志任组长、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李长凯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部署、落实、检查、考核等工作。局党组今年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次,明确“一岗双责”,对局领导班子所有成员、责任处室单位及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进行分解,对廉洁风险点进行筛选。与各处室单位签订《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按照“一岗双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督促党员干部认真履行廉政责任。每年召开两次中层干部述责述廉会议(7月份已开过1次),在全局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纪检部门监督协调”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二、强化思想统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思想教育。局党组把维护党章、严肃党纪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要务,自觉担负起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的责任。组织开展党风党纪学习教育活动,在局机关办公区新设计悬挂党风廉政建设宣传牌,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观看《不能僭越的红线》、《斩断伸向扶贫领域的黑手》等警示教育片,以微信转载方式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通报。充分发挥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警示作用,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今年以来我们开展提醒谈话21人次,函询1人,有效提升党员干部的廉洁意识和规矩意识,营造出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氛围。

三、强化作风锤炼,驰而不息抓好作风建设。通过局党组会、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和五届市委常委会第39次会议有关作风建设的要求精神,严格执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转变作风“八条禁令”》,深入开展“服务保障提升年”和“作风建设提升月”活动。扎实开展巡视巡察发现问题排查整改,特别是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坚持多管齐下,长效治理。对“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廉洁风险点进行了深入排查,对小微工程项目实施进行专题抽查。积极开展“六项整治”活动,持续开展作风建设有关活动,巩固作风建设成果。

四、强化制度管控,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局党组先后出台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分解实施意见》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等文件,出台廉洁风险点排查文件、履行主体责任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实施办法等文件,完善了以制度管人管钱管物的机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对工程招投标、人事任免、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严格按民主集中制原则集体研究决定。改革前,明确监察室全程参与财务集中理财,参与项目招投标和物资采购监督以及项目后期验收工作,为监督执纪创造了条件,延伸了监督执纪触角。财务报销设置理顺了零星物资采购和固定资产购置责任部门,规范了工作流程,防腐能力和自觉性得到明显提升。

五、强化政治学习,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收听收看了党的十九大直播,局党组坚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会、支部学习会、专题研讨交流等方式,围绕习近平总书记代表十八届中央委员会所作的报告和在十九届一中全会上的讲话,围绕大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十八届中央纪委工作报告,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深入领会,切实把思想和行动迅速统一到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

 

作者:(崔朋
信息来源:宿迁市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