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资产管理 构建长效机制

发布日期:2018-11-14 14:18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精神,做好市国有资产租赁专项巡察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我局积极履行职能,完善体制机制,积极高效做好国有资产租赁管理工作,努力提升国有资产使用效益,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一、强化制度保障,建立长效机制

根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南通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南通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关于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有关资产处置事项进场交易的通知》等国有资产管理文件要求,我局与市财政局会商研究,制定出台了《南通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国有资产有偿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用于规范我局机关和局属各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等有偿使用行为。同时,根据《南通市政府合同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我局制定了《南通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合同管理办法》,进一步健全合同履约机制,确保有章可循,加强风险防范,建立长效机制。

二、区分资产类别,规范出租管理

南通市局出租资产按照使用性质划分,可分为经营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追溯历史来源,经营性租赁资产主要有基本建设形成的租赁资产、举办经济实体形成的租赁资产、各单位移交我局管理的租赁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包括办公用房清理整改按规定形成的资产(主要为与主管部门脱钩的协会有偿使用的办公性资产)、经市政府同意委托我局管理的资产(垂管单位有偿使用的办公资产)、集中办公场所有偿使用的配套服务性用房等。针对不同类型出租资产,我局多措并举、规范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一)托管经营性资产,提高盘活利用水平

经与市财政等部门会商,并报请市政府同意,将39处经营性房屋资产及2处闲置资产移交市保障房公司,委托其代为经营管理,并与其签订了《委托资产管理协议书》。按照协议约定,我局不以任何形式参与托管企业的经营活动,市保障房公司依据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公开招租,维护市场公平和社会和谐,增加地方财政收入,确保国有资产收益最大化。

(二)盘活非经营性资产,加强规范性管理

局名下非经营性房屋资产主要包括与主管部门脱钩协会和垂管单位有偿使用的办公资产及集中办公场所配套服务性用房资产。为确保集中办公场所后勤服务保障工作以及省垂直行政机关和已脱钩的行业管理协会有良好稳定的办公环境,我局对相关非经营性资产加强规范性管理,通过与财政部门密切沟通,进一步明确审批权限和租赁流程,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部分办公用房和配套服务用房以有偿使用的方式提供给相关单位(部门)使用。

三、增强纳税意识,切实履行纳税义务

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税收管理规定,对资产出租取得的收入,严格依法纳税。每年按照收缴租金收入和计税依据,核定需缴纳税金额度,纳入部门预算,财政核定后下达预算指标。根据实际出租情况,依法足额缴纳增值税、房产税、印花税、附加税等相关税费,切实履行好党政机关的政治责任、社会责任、经济责任,杜绝偷税漏税行为的发生,树立党政机关良好形象。

作者:(凌海微
信息来源:南通市市级机关固定资产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