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湖县:坚持“三个统一” 规范“四办”“五部门”后勤用工

发布日期:2018-12-13 16:20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加强服务保障队伍规范化建设,建湖县将县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纪委监委、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统战部等“四办”“五部门”在岗的工勤员、驾驶员等编外人员,全部纳入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管理,实行劳务派遣分类派驻服务,统一管理考核,统一薪酬标准,统一参加社会保险。

一是全面排查摸底。建湖县局会同县财政、人社、编办等部门,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四办”“五部门”已在岗编外人员的工作年限、技术职称、服务岗位、工资薪酬、社会保险等情况,进行分类统计,严格审核把关,建立编外用工管理台帐。

二是统一派遣服务。“四办”“五部门”所需工勤员、驾驶员,由我局委托劳务公司实行用工派遣服务。所有聘用人员接受用工单位和我局双重管理,日常管理由用工单位负责,年终由我局会同用工单位负责考核。

三是严格用工支出。根据用工岗位需求情况,加强对经费预算和用工支出管理,实行动态监督,硬化管理措施,确保预算合理、支出真实有效。分类确定统一用工薪酬,统一社会保险,并结合全县基本工资自然增长机制,建立薪酬年度递增比例。

作者:(潘青松
信息来源:建湖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