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工作程序 抓实日常细节推进公务用车管理使用提质增效

发布日期:2018-12-14 16:23 浏览次数:

今年以来,仪征市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相关政策规定,认真落实公务用车标识化、平台化、制度化管理制度,规范推进公务用车管理使用程序,抓严控实日常监管细节,不仅公务用车运行保障成本得到有效控,而且日常管理使用效能也得到有效提升。

一、落实政策,严格规范公务用车配备更新程序。依照“统一编制、统一标准、统一购置经费、统一采购配备管理”要求,严格按照全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时统一的编配数量编配党政机关实物保障用车、机要通信用车、应急保障用车、接待调研作车、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以及老干部服务保障用车。严格履行车辆使用年限审批手续,对于达到8年更新年限仍能继续使用的应当继续使用,确因安全等因素需要提前更新的,必须事先报备核准。车辆报废更新时,由政府采购中心按照公务用车购置标准进行比价采购,并严格落实机要通信用车配备价格12万元以内、排气量1.6升(含)以下的轿车或者其他小型客;实物保障用车、应急保障用车、调研接待用车和老干部服务保障用车配备价格18万元以内、排气量1.8升(含)以下的轿车或者其他小型客车;执法执勤用车配备价格12万元以内、排气量1.6升(含)以下的轿车或者其他小型客车,因工作需要可以配备价格18万元以内、排气量1.8升(含)以下的轿车或者其他小型客车。

二、控严关口,严格规范车辆监管使用程序。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公务用车标识化、平台化、信息化管理规定,将全市党政机关除办案和保密专用车以外的实物保障用车、机要通信用车、应急保障用车、接待调研作车、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以及老干部服务保障用车全部按照全省统一标识化要求,喷涂好“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标识,并将这些喷涂有“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的车辆全部纳入信息化管理平台进行日常监管,与此同时,将国家规定的12个执法执勤部门以外的执法执勤用车与所有喷涂有“公务用车”全部安装GPS卫星定位系统进行动态轨迹监控,基本实现“一张网”统筹监管所有公务用车。在些基础上,严格规范公务用车申请使用和出行登记制度,加强公务出行GPS轨迹定位监控,落实完善公务用车节假日停驶封存和8小时以外入库停放制度,认真按照规定监管使用公务用车,严禁公车乱停乱放,杜绝公车私用或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使用公务用车现象存在。

三、抓实细节,严格规范公务用车运行成本核算程序。规范落实公务出行通行费用报销制度,为所有公务用车全部安装ETC通行卡,并根据出行频率安排专人定期充值保障,公务出行产生的停车等费用报销严格比对出行轨迹进行核准,杜绝乱报多报出行费用现象发生;严格落实加油卡办理、充值政府采购制度,规定加油卡开户、充值必须经采购中心核准并到指定招标单位办理,不得以个人名义私自办理或充值报销。严格实施公车定点加油和专人持卡现场保障制度,每月核准加油数量和单车油耗,统计结果实行月张榜公示季考核评比,年终节油节约成绩突出者给予适当奖励。严格车辆维修、保险报批程序,落实政府采购单位比价维修、比价保险制度,采取“货比三家”后提出维修、保险报批申请,在履行完报批手续后方可实施维修、保险,杜绝人情维修、人情保险问题产生。

作者:(甘厚兵
信息来源:仪征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