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开展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自查核查工作

发布日期:2018-12-26 14:19 浏览次数:

根据南通市考核工作领导小组《2018年度市级机关作风建设综合绩效考评办法》和《关于2018年度市级机关综合绩效考评日常督查考核的实施意见》要求,为进一步落实好考核责任单位和被考核单位职责,加强办公用房日常管理、考核工作,南通市局紧抓落实、迅速部署,认真开展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自查核查工作。

一是明确执行标准,压实责任担当。11月下旬,制定了《市级机关办公用房管理日常考核实施方案》,明确了自查核查的对象,要求市直有关部门严格按照中办、国办《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办公用房日常管理制度,落实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工作要求,加强办公用房规划、权属、配置、使用、维修、处置等日常管理工作。要求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同时负责好其下属单位办公用房的监督管理工作,坚决落实有关要求,如实更新《南通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智能图形管理系统》,着力解决认识不到位、清理不认真、整改不彻底等问题,坚决遏制办公用房使用面积反弹超标。

二是检查分步进行,全覆盖无死角。检查工作分为自查自纠、日常核查、联合调查三个阶段进行。市级各党政机关要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加强本单位办公用房管理的制度和日常管理,定期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在此基础上,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成立专门核查组,采用普查和抽查、专项检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办公用房管理规章制度不落实、清理整改不到位、台账资料不健全、使用效率不高、资产处置不规范等问题,分季度进行日常考核检查。对于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纪委、监委反馈交办问题和群众来信来电反映的问题线索,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会同相关部门(单位)组成联合督查小组,开展专项调查督查,确保检查督查范围全覆盖无死角。

三是纳入绩效考核,确保整治成果。将办公用房情况纳入年度机关作风建设综合绩效考核内容,严格管理、强化监督,层层传导压力,步步扣紧责任。在日常抽查、专项检查和重点抽查中,若存在相关问题被查证属实或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将进行相应的扣分。实施日常考核扣分20个工作日内,被考核对象可上报整改情况,申请对所扣分值按规定进行补偿。上报整改情况时,要将整改成效、处理情况及相关制度建设情况报送实施扣分的日常考核责任部门。同时,评估情况报市机关作风建设督查办备案、确认。分数补偿情况在评估结束的当季或年末公布。对拒不整改、落实不严、弄虚作假的将严肃问责,确保全市办公用房管理工作走上科学化、规范化、长效化管理轨道。

作者:(顾海霞
信息来源:南通市局资产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