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协调 多元化保障公务出行

发布日期:2018-02-06 10:03 浏览次数:

2015年12月,根据苏州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部署,吴江区正式启动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车改后,我区认真落实上级要求,普通公务出行采用公务交通补贴模式,不再提供公车保障。2016年3月,中心成立下属吴江区公务用车管理服务中心并建成区公务用车管理信息化平台,实现对全区公务保留用车统一管理,集中保障。2017年3月,按照上级统一部署,除已有标识的执法执勤车辆和部分机要涉密车辆,其他车辆全部进行了标识喷涂,全面实施公务用车标识化管理。

随着改革的深入,面对执勤执法用车紧张、特殊公务用车繁多等新形势、新问题,我区积极打造多元化、常态化和长效化的公务出行保障管理体制机制,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一、探索公务出行多元化保障

车改后,我区尝试采用普通公务出行定额补贴与特殊公务用车统一管理相结合,保留车辆自主服务与社会化租车服务相结合,执勤执法用车固定出租与其他公务用车动态调配相结合的多元化保障公务出行办法。针对普通公务出行保障,我区认真执行《吴江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办法》中关于公务交通补贴发放对象、标准等的规定,严格规范公务交通补贴审核。并严格落实区内、区外公务出行自主保障模式,按标准据实报销交通费或给予定额补贴。同时,我们为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购买每人每年120元的公务出行交通意外伤害保险,有效降低普通公务出行意外风险。

针对应急用车等特殊公务出行,区级机关严格按照《区级机关车改后特殊公务用车租赁使用规定》,采用平台租赁用车方式,实现区级机关特殊公务用车统一调度、统一管理。各乡镇、开发区用车参照执行,并报区车改办审批。针对执勤执法用车紧张的情况,将40辆通信应急用车充实到执法执勤一线使用,并根据各单位使用情况适时调整,提高使用效率。

2017年,我中心多措并举,进一步规范和保障特殊公务用车出行。一是拓宽车辆来源。随着特殊公务用车出车任务增多,机关汽车服务公司的自有车辆已远远不能满足用车需求。为缓解用车压力,我们进行了社会化服务的尝试。通过代理公司公开招标,今年选拔了四家汽车租赁公司做为定点服务商,为公务出行车辆,特别是大型客车需求提供补充。据统计,2017年平台的派车任务中有47.54%使用了租赁公司车辆,有效保障了机关特殊公务正常出行。二是实现痕迹管理。车改后,我区保留公务用车全部安装GPS设备,与平台实现联通,进行定位监管。同时,为保留影像资料和规范车辆使用,在用车辆全部安装了行车记录仪。三是优化平台功能。平台除车辆调度、GPS定位等功能外,还增加了短信通知功能、信息发布功能和油料管理功能,提升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管理、沟通、监督效率。

二、落实公车治理常态化督查

2017年,我们严格按照区纪委“清风行动”安排,在元旦春节、五一端午、十一中秋等节假日期间,利用区公车信息化平台及现场抽查相结合方式,对全区保留公务用车节日期间停放、GPS设备安装、公车标识化喷涂及乡镇车辆租赁等情况开展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要求相关单位作出情况说明并制定整改措施,有效规范保留用车使用管理。

三、打造出行保障长效化机制

2017年,我们还结合中心“制度建设加强年”主线,积极加强车辆管理制度建设和流程规范,提升用车保障水平,打造车辆服务品牌。一是加强日常服务管理。针对自有车辆,与驾驶员签定“文明出行承诺书”,更新驾驶员月度绩效考核制度,建立了岗位操作流程和工作流程图,要求驾驶员发放用车服务卡,确保责任到人。针对外租车辆,建立了外租车辆管理办法和考核办法,对外租车辆服务中出现的“迟到”“卫生不佳”等问题,明确了相应的惩罚措施。二是开展安全知识培训。中心联合区公安交警大队、太平洋车险,组织区内各保留用车单位举办了公务出行安全教育培训大会,着力提升公务出行人员安全意识。组织汽车公司和外租公司驾驶员学习公务用车出行“五条严禁行为”。三是做好各项审批工作。严格按规定做好公务交通补贴发放及调整审批。年内,中心还牵头优化了我区公务用车置换规程,大幅缩短公车更新处置时间,把好公车“出入关”。

作者:(吕华
信息来源:苏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