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征市事务管理局用制度规范助推党风廉政建设

发布日期:2018-04-12 15:14 浏览次数:

为加强机关后勤党风廉政建设,培养机关后勤工作人员的工作责任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促进“依法服务、高效服务、廉洁服务”效能的不断提升,仪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坚持用制度规范服务行为,用流程防范廉政风险,努力使目标和任务层层分解、压力和动力层层传递,真正形成压力传导机制和严谨高效的工作机制。

公车使用管理方面,严格公车配备标准,公车使用年限超过8年的可以更新,达到更新年限仍能继续使用的,应当继续使用,需要更新配备的公车标准严格控制在价格18万元以内、排气量1.8升以下的轿车或其他小型客车,确因情况特殊,可以适当配备价格25万元以内、排气量3.0升以下的其他小型客车、中型客车或价格45万元以内的大型客车。积极推进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加强网络化监控,统一标识化管理,增强社会化监管透明度。严格规范公务用车申请、派遣、登记、使用后回库销号等程序,确保公车管理有制度可遵循、使用有痕迹可查验。强化车辆运行节支率核算,严格实施公车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和安装高速ETC苏通卡统一结算制度。

办公用房使用管理方面,严格执行规定的面积标准,正处职每人不超过30平方米,副处职每人不超过24平方米,正科职每人不超过18平方米,副科职每人不超过12平方米,科级以下每人不超过9平方米。坚持调换或合用原则。领导干部办公用房已作改造的,若仍然违规、超标准,不得进行二次改造或简单增加办公桌,按照规定的面积标准进行调换或合用。规范非领导职务干部的办公用房。非领导职务干部的办公用房(含退居二线领导)安排集中办公或与一般工作人员合办公,不得与现职领导干部合并使用。办公用房维修改造均严格执行审批程序,装修标准、办公用房配备标准均不得以任何理由超标,办公用房维修改造后,需及时将办公用房总面积、办公用房分布示意图、各房间面积和用途、领导干部办公用房面积等情况上报备案。

办公物资采购使用方面,严格按照《采购法》和省财政厅下发的《关于在省级预算单位实行网上商城采购的通知》要求,积极推行政府采购改革,全面实行集中采购目录内部分通用类货物网上直购。所有采购的物品在交付兑现时,严格实行“三查”、“三对”,即查发票对种类、查质量对实物、查单价对物价。办公物资进出库,依据报请采购的单据,认真查看物资品名、质量、数量是否真实可靠,账、物台账是否相符,做到放在哪里有登记,用在哪里有记录。

公务接待方面,规范接待制度,按照“依据公函、分级报批、清单实施、备案监督”的操作规范,制定配套《财务管理制度》、《公务接待制度》和《接待申请单》,明确具体的岗位职责、接待风险点及预控措施。规范申报流程,明确公务接待一律要求对方提供公函,实行分级报批制度,并按照要求填写《客情报告单》。规范接待标准,严格接待陪同人数和用餐标准,不进行任何与考察学习无关的活动。规范报销手续,接待经费开支一律实行公务卡强制结算。管理局定期将接待方案和清单汇总报纪检监察部门备案、审查。

差旅费报批方面,规范报批制度。严格流程,统一管理。按照“拟定方案、审核批准、变更报告、备案监督”的操作规范,全面加强出差、外出学习考察的管理。走前预算,不算不走。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提前填写预算申请单,经审定同意后,方可出差。从严控制,防缺堵漏。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全程用卡,及时堵漏。差旅费支出将严格按照市级预算单位公务卡使用规定结算,对符合规定的事项方可予以报销。

 

作者:(甘厚兵
信息来源:仪征市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