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高质量推进党政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发布日期:2018-08-20 15:05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省政府和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相关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党政机关在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的带头作用,徐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紧密结合我市党政机关实际,围绕“四大重点”,做到“四个强化”,高质量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一、强化领导,全方位加大责任落实

为规范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有序、有效开展,确保2018年底前市级机关和县(市、区)党政机关率先实现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目标,成立了局长亲自挂帅、各部门层层抓落实的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印发了《徐州市市级机关和县(市、区)党政机关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评价标准》和《徐州市县(市、区)党政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评价标准》,制定出台了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垃圾分类的总体要求、分类方式、实施步骤和责任主体,要求机关事业单位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

二、强化宣传,多渠道开展知识普及

根据市政府专项行动领导办公室下达的垃圾分类目标任务,市机关管理局联合市城管局,通过举办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垃圾分类工作培训班、发放垃圾分类宣传册、运用OA办公系统和网站宣传垃圾分类常识,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和相关法规。运用垃圾收集桶、宣传橱窗宣传垃圾分类的相关知识,张贴宣传标语,营造了浓厚的垃圾分类工作氛围,引导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做垃圾分类工作的引导者、宣传者、实践者,养成生活垃圾分类的良好习惯。

三、强化基础,高标准建配相关设施设备

市行政中心等集中办公区各楼层统一按标准更换了一组可回收物、有毒有害垃圾和其它垃圾分类容器;各办公室内按照可回收物、其它垃圾配置1只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各单位食堂配备了专业公司提供的密闭专用容器。各县(市)区、市本级分散办公单位以市行政中心为样本,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落实了基础设施、设备的建设和配备要求。

四、强化配合,规范落实各项具体措施

市级机关集中办公区、各县(市)区集中办公区和市本级分散办公单位分别与专业回收餐厨垃圾的公司签订了回收合同;市县两级机关管理部门及时与物业服务公司、餐厨垃圾回收公司、其它垃圾回收公司等单位联系,制定岗位作业标准,规范前后交接流程,做到分类规范、集中放置、有序回收。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在加强对机关事业单位垃圾分类工作业务指导,在完善垃圾分类收运服务的同时,还制定了市级机关和县(市、区)党政机关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评价标准,不定时检查考核,下发通报和督办单,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各单位文明创建考核,有效促进了全市党政机关垃圾分类工作水平的提升。

作者:(陈泽
信息来源:徐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