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公车购置审批向“快车道”迈进

发布日期:2019-11-20 17:12 浏览次数:

今年6月份之前,宿迁市党政机关、参公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驻宿企事业单位公车购置统一由市政府办公室、市编办、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进行联合审批,每次平均审批全市购置公车240余辆(其中市本级79辆,县区161辆),审批时限长、办理过程复杂,给购置车辆单位带来不便。

针对此问题,宿迁市6月底出台《宿迁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县级以上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是本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主管部门。明确市级机关公务用车购置审批权限,市级机关公务用车购置审批程序实现随到随办;市级机关公车主管部门不再对县(区)公车购置进行审批,由各县(区)自行审批;取消了驻宿企事业单位公车购置的市级审批权限,由驻宿企事业单位系统内部进行审核,办理车辆上牌只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即可,公车购置审批效率明显提升。

自新办法执行以来,共审批市级机关公车购置、更新、过户80余辆,平均办理时间由原来的90天缩减至7天,宿迁公车购置审批程序已向“快车道”迈进。

作者:(周同兴
信息来源:宿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