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出台实施《社会化服务考核办法》

发布日期:2019-12-26 09:08 浏览次数:

为加强党政机关社会化服务行业指导,推进社会化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出台《社会化服务考核办法》,110条标准纳入考核体系,实现由结果考核向过程考核、定性考核向定量考核、阶段考核向日常考核的转变。

12月23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社会化考核工作。会议对新修订实施的《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社会化服务考核办法》进行了详细说明,介绍了《办法》的修订背景、过程及意义,对《办法》的条款进行了逐一解释,并重点就“考核方式及权重、考核实施及流程、考核标准及结果运用”三个方面新修订内容进行了解读。

会议就落实考核办法、推进考核工作明确三点要求。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深对考核重大意义的理解。标准化是一项系统工程,要通过考核促进标准落地,让考核成为完善标准化系统的关键环节和有效手段,更加有利于服务提档升级,有利于各项工作上水平、创佳绩;二是熟悉内容,弄清程序,把握考核工作的方式方法。社会化服务单位要熟悉吃透考核内容,通过考核及时发现问题并逐步完善改进。考核处室和单位要科学组织实施,抓住重点、突出难点,将重点考核和一般考核有机结合起来,提高考核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通过考核更好地推动和促进工作,发掘亮点、提炼经验、以点带面、提升水平;三是严肃纪律,严格要求,确保考核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考核处室及单位要加强考核人员的培训教育,针对考核工作,真正把标准化工作落到实处。社会化服务单位要组织专题学习,分解落实考核要求,定人定岗定位。要严肃工作纪律,充分认识到标准化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坚持循序渐进、逐步落实,努力让“标准成为习惯,习惯符合标准”。要坚持统筹兼顾、科学实施,通过考核长期坚持和完善标准化工作,真正将考核工作落细落地、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