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机关幼儿园实行园长家长陪餐制

发布日期:2019-03-29 09:31 浏览次数:

 日前,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卫健委共同发布《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中小学幼儿园应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每餐均应有学校相关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做好陪餐记录,有条件的中小学幼儿园还应建立家长陪餐制度。

 从3月27日起,连云港市机关幼儿园率先在全市托幼机构中推行了园长、家长陪餐制,和孩子们吃一样饭菜,让家长们放心、安心!

 园长、家长陪餐不仅仅是“和孩子一同进餐”,更是为了近距离观察了解孩子进食情况,听取班上老师和孩子们的意见。“今天的饭菜够不够孩子们吃?”孩子们喜欢吃吗?“细嚼慢咽不挑食,菜和肉搭配着吃”“你们还想吃什么美食?”等等,一句句暖心的话在园长走进班里时都会提到。陪餐的目的不只是在“陪”,更是为了进一步提升幼儿园保教质量,让家长们放心。今后,园长、家长陪餐这样的事将成为一项常规工作,我们会经常性邀请家长陪餐,及时对幼儿园食品安全工作提出建议。

作者:(李玲
信息来源:连云港市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