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关于省委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9-04-15 14:17 浏览次数: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8728日至928日,省委第四巡视组对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进行了巡视。201913日,省委巡视组向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按照巡视组反馈意见,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层层压实整改责任,有力有序推进整改工作开展。

一是深化思想认识。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后,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迅速召开局党组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巡视工作的最新指示要求,认真传达学习省委娄勤俭书记在听取省委第五轮巡视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逐条对照巡视组提出的反馈意见,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局党组书记、局长沈伟新强调,抓好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是检验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四个意识”的试金石,必须把巡视整改作为全局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纪律,不折不扣落实好各项整改任务,推动全局党员干部坚定不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部署要求,努力以巡视整改成效推动机关事务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全省工作大局。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的局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整改工作的统筹推进和整改任务的督查督导。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主持制定整改方案,研究整改措施,部署整改工作,督查整改进度。领导班子成员按照责任分工,主动认领整改任务,召集责任处室和单位细化研究整改方案,逐条落实整改措施,定期督促整改工作进展。各牵头责任处室单位负责人在做好本处室单位整改任务的基础上,坚决扛牢牵头事项整改责任,积极协调、对照整改全局牢固树立整改落实“一盘棋”意识,上下联动,全员参与,层层传导压力,形成整改工作合力。

三是细化整改措施。针对巡视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逐项列出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按照“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的原则,集中力量攻坚具体问题及突出表现,力争在3个月内取得整改初步成效。在解决具体问题的同时,深入剖析问题矛盾根源,强化底线思维和忧患意识,狠抓建章立制,推动长效规范管理。1月中旬,先后两次召集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会议,研究问题清单、问题成因和整改措施方案。21日,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局领导班子成员对各自认领的问题进一步深入剖析问题根源,提出整改措施。213日,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按要求与省委巡视办和巡视组进行了沟通汇报,确定了101条整改措施,并逐项明确了整改完成时限。

四是推动限期整改。建立巡视整改工作推进会制度,214日起,局巡视整改工作办公室每十天左右召开一次推进会,对阶段性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调度,要求各处室单位倒排序时进度,狠抓整改推进,不折不扣落实整改任务。各责任部门认真对照巡视整改工作方案,制定本处室单位巡视整改工作计划,严格把握时间节点,挂图作战、逐项销号,确保件件有着落、条条见成效。各牵头处室单位端正态度,主动协调相关处室单位共同研究整改举措,完善相关制度规范,合力推动整改。省纪委监委驻省住建厅纪检监察组对巡视整改工作落实情况加强监督,并对重点整改任务定期跟踪督查。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系统全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重视程度不够。学习自觉性不高,存在现学现用、急学急用的现象;学习形式单一,面上学习多、交流研讨少,有时以会议、文件传阅等形式代替专题学习;少数支部学习不够及时”问题的整改。

一是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局党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反思在理论学习方面存在的差距,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始终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增强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能力水平。二是加强和改进局党组中心组学习。修订《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细则》,拟订《2019年度党组中心组带全局理论学习计划》,进一步落实领导班子理论学习制度,明确年度学习重点和内容,发挥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的引领作用。三是深化全局理论学习。班子成员以党员身份参加支部学习,以上率下推动学习计划落实。机关党委审核把关各支部年度学习计划,采取专家辅导、专题学习、工作讲坛等多种形式,推动理论学习入深入细,进入思想、进入工作。加强对各支部理论学习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约谈个别组织学习不及时的支部书记,及时纠正理论学习落实不力的现象。

2、关于“督促检查不够。一些党员干部学习不扎实,对十九大精神应知应会知识掌握不牢”问题的整改。

梳理十九大精神应知应会知识点,要求各支部印发给每一名党员并督促学习掌握。322日下午,在机关和局属单位抽取50名党员参加应知应会内容的理论考试,测试范围包括直属机关党委书记、副书记和部分党支部书记、处室单位负责人、党员等。下一步将建立理论学习落实情况督促检查制度,不定期组织相关测试,推动全体党员干部加强理论学习、掌握应知应会知识。

3、关于“指导实践成效不够突出”问题的整改。

一是夯实学习基础。组织党员干部通过“学习强国”平台开展在线学习,局领导均在线带头深入学习,机关党委通过后台实时关注全局学习动态,并对学习情况进行通报,着力引导党员干部学懂弄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二是突出问题导向。将学习新思想、贯彻新发展理念方面的情况,纳入2018年度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各支部组织生活会的对照检查内容,局领导班子、领导班子成员和各支部均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深入查找学习贯彻新思想,推动机关事务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方面的瓶颈和短板,并深入剖析原因,明确努力方向。三是强化学以致用。以“运用新思想新理念推动机关事务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组织2019年度“机关工作讲坛”,引导党员干部职工运用新思想新理念指导工作实践,破解发展难题。今年3月份,年度第一期工作讲坛已开讲。

4、关于“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切实深化对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的认识。对大讨论活动中存在的不扎实、不到位问题立行立改,并将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征求和排查到的问题,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结合巡视反馈意见和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排查的问题,一体整改落实。二是严格工作要求。在各支部对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直属机关党委对活动组织不力、查摆问题不深入的支部书记进行了约谈,对未按要求落实活动方案的支部,要求立即整改落实。指导各支部通过专题组织生活会等方式,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排查在“解放思想、推动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制定问题清单和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措施,纳入支部年度工作计划中。三是持续推进深层次思想解放。结合机关事务管理工作实际,深化对新思想新理念的学习研讨,不断加深对机关事务管理工作规律性的认识,围绕提升保障和管理效能、推动机关事务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目标要求,针对性地分析矛盾制约因素、明确工作发展方向,以思想观念的加快转变、工作措施的不断完善、实际问题的有效解决,真正推动新思想住心里走,贯彻新思想落到行动上。

5、关于“意识形态责任制未能完全落到实处”问题的整改。

一是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制订印发《局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落实党组主体责任,明确局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细化部门(支部)负责人的工作责任和要求。二是健全监督考核机制。局党组和局领导班子成员2018年度述职述廉报告均专门汇报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自2019年起,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各级领导干部年度述职内容和机关党建工作考核范围,机关党委适时组织对支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等党建主体责任情况的检查。三是正在研究建立舆情报告登记制度,健全完善舆情预警研判和应急处理机制,对相关工作进一步细化要求。四是改版《江苏机关事务管理》内刊,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丰富刊物内容,发挥意识形态阵地作用。

(二)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6、关于“推动中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不够彻底”问题的整改。

一是巡视期间落实立行立改要求,按照省委关于中央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方案,成立巡视整改领导小组,进行专题研究,召开民主生活会,加强对中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的组织领导。二是有力推进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目前,我局正加快推进全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着力以信息化助推长效规范管理。

7、关于“落实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等规定不力。协调地方党委政府解决机关事务管理机构编制、明确职能等问题力度不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弱化”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对市县的工作指导。组织对机构改革后全省各级机关事务主管部门机构职能情况的调查统计,进一步摸清底数。加强与省编办沟通协调,推动各级在本轮机构改革中明确机关事务主管部门,落实管理责任。印发《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建立省局领导挂钩联系设区市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工作制度的通知》,每个局领导挂钩联系2-3个设区市局,每年实地调研不少于2次,进一步加强对市县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指导。二是加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201812月,召开全省机关事务管理系统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传达贯彻全国会议精神,部署我省重点工作。协调省财政厅和住建厅,在“江苏省建筑节能专项引导资金”中设立“公共机构能效提升”项目。开展集中办公区域能耗定额课题研究,探索建立集中办公区域能耗定额标准,并积极向省市场监管局申报省级地方性标准。

8、关于“落实国管局‘七化’要求尚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制度标准建设。办公用房和公务用车管理方面,《江苏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江苏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已由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于201812月印发实施;20191月向各设区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印发贯彻落实通知,推动两个《办法》落到实处。资金管理方面,正抓紧研究制定《局资金管理办法》。办公用房及存量房方面,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住建厅和我局联合印发了《江苏省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支出预算标准(试行)》;对省级机关存量住房使用管理情况开展了调研,拟在提请省政府开展清理的基础上,研究提出统筹规范管理的制度办法。服务保障方面,组织梳理有关服务保障工作内容,正调研拟订包括公共服务和住宅服务在内的服务保障标准。此外,积极推进机关事务标准化工作,组织申报公共机构节能、机关资产管理等地方性标准项目。二是加快信息化建设进程。进一步完善公车管理“全省一张网”信息系统,动态管理更新信息数据。启动全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目前已完成招标。规划建设局数据共享平台,目前正在编制数据资源共享目录。

(三)关于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

9、关于“‘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党组议事规则、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执行不到位,党组会‘三重一大’议事清单不具体”问题的整改。

一是切实加强党的政治建设。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把党的政治建设作为根本性建设,融入各项决策部署落实的全过程,与机关事务管理各项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充分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二是完善议事决策制度。修订《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议事规则》《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进一步细化“三重一大”议事事项清单,完善议事决策程序。三是强化议事规则执行。自201812月起,重大资金存放、存量住房租借、公共资源管理、重大运行经费开支等事项均由党组会或局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规范会议记录,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印发相关会议纪要,进一步强化决策执行力。四是进一步规范重大资金存放。督促省级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制订出台了《省级机关住房资金竞争性存放管理实施办法》,目前正委托省采购中心以竞争性评选方式确定资金存放银行。

10、关于“主动作为的担当精神不足。部分省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未完成统一登记;租借存量房腾退问题解决不力;对省级机关干部职工住房保障关注过少”问题的整改。

一是扎实推进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工作。梳理分析省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登记情况和相关重点难点问题,拟定了加快推进权属统一登记的工作方案。31日向省级机关单位印发通知,进一步明确权属统一登记工作的相关原则和要求,督促相关单位移交办公用房产权证和办证材料。目前正提请省政府召开协调会,针对有关具体情形和历史遗留问题,研究建立权属登记会办和备案等机制。二是进一步规范局存量房租借管理。针对局租借存量房逾期未还问题,梳理相关住户资料,严格审核管理,对符合条件的续签,不符合条件的发放腾退通知,督促腾退。三是完善干部职工住房保障措施。为进一步完善省级机关干部职工住房保障工作,一方面加强相关政策研究,另一方面加快省级机关河西周转房项目推进,力争在20218月竣工,着力解决易地交流干部和新进公务员住房困难问题。

(四)关于履职尽责不到位,行政性资源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11、关于“办公用房、公有住房统筹使用率不高。对下检查指导力度不大,未制定办公用房统筹使用办法;对省级机关办公用房统筹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省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统筹使用。201810月,拟订省级机关办公用房调配方案,对办公用房清理中腾退的办公用房全部统筹调配使用,目前省级党政机构改革涉单位办公用房调配已完成。20192月,组织工作小组赴有关单位实地察看房屋出租情况,督促相关单位收回出租办公用房,并抓紧调研拟订出租办公用房处理意见和规范管理办法。二是推动设区市加强办公用房统筹管理。20193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闲置办公用房处置利用的通知》,督促指导各设区市按照《江苏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要求推动办公用房统筹使用管理。2019年度局领导挂钩联系设区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重点围绕宣传贯彻《江苏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开展工作指导。

12、关于“未售公有住房、存量房处于分散管理状态,部分存在闲置浪费”问题的整改。

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沈伟新同志任组长,副局长张钧同志负责牵头协调的局加强省级机关行政性资源管理方面突出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订工作方案。印发《关于开展省级机关存量住宅出租出借房产调查统计的通知》,开展省级机关存量住房核查统计工作,全面分析、准确掌握各单位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在深入分析研判的基础上,起草了关于推进省级机关存量住房统筹规范管理的初步方案,组织调研拟订存量住房清理政策和《省级机关存量住房管理办法》,下一步拟提请省政府办公厅发文,开展存量住房清理工作,并推进统筹使用和规范管理。

13、关于“部分房屋违规出租,存在‘靠房吃房’的情况。有的出租程序不规范,有的存量房租借给非服务对象,有的存量房租给本局职工且租金明显低于市场价”问题的整改。

一是针对个别存量房租给本局职工租金低于市场价的问题,从省财政厅发布的“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评估中介机构名单”中选择第三方机构,组织对相关出租房租金进行了重新评估,并按照新的租金标准签订了合同。二是针对存量房租借给非服务对象的问题,组织力量对租借局存量房屋人员情况进行了梳理汇总,对不符合租用条件的已启动清理腾退工作。三是针对物管中心代收局门面房和公房租金收入未上缴财政的问题,修订完善《公房委托管理协议》,进一步明确了局机关和物管中心的权利义务关系,研究拟订《未售公有住房租金管理办法》,并与省财政厅初步沟通,拟结合下一年度部门预算编制统筹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

14、关于“公务用车管理存在盲区”问题的整改。

一是推进平台化管理。截至20191月,我省党政机关车改保留的公务用车,除涉及保密和安全需要、按规定可以不纳入平台的车辆外,均已全部纳入平台管理,做到了全省公车管理“一张网”全覆盖。二是夯实信息化管理。组织对13个设区市公务用车管理信息平台建设情况进行了调研评估,召开全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信息平台建设使用情况座谈会,部署平台基础信息及使用信息提升工作,进一步夯实了全省公车“一张网”管理基础。三是加强统一规范管理。201812月,推动出台《江苏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明确统一编制、统一标准、统一购置经费、统一采购配备、统一处置的“五统一”要求,并强化“平台化、信息化、标识化”管理。20192月下旬,分别组织召开各设区市和省级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工作会议,推动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管理办法,严格公务用车管理。

15、关于“大额资金未按财政厅要求进行竞争性存放”问题的整改。

组织对全局银行账户开户情况及定期存款存放情况进行了梳理,局所有大额定期存款均已上浮至最高利率,且与银行签订了廉政协议。目前正开展工作调研,结合实际制定资金竞争性存放方案,并拟订《局资金管理办法》。局属省级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已出台《省级机关住房资金竞争性存放管理实施办法》,目前正委托省采购中心以竞争性评选方式确定资金存放银行。

16、关于“资金收益率不高”问题的整改。

省级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根据前三年月度资金平均使用需求,合理测算确定活期与定期存款的比例,着力提高资金收益率,目前已完成2019年资金使用计划预测工作。同时,完善相关财务制度,制订出台了《省级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财务管理规定(试行)》《省级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资金划拨规程(试行)》,推动大额资金安全规范管理。

17、关于“个别下属单位未设财务管理部门”问题的整改。

积极与省编办沟通,协调增加有关单位编制用于配备编内财务人员。人员配备到位前,局财务处已派出1名专业财务人员兼任相关单位财务主管,协助加强单位财务管理。

18、关于“工程建设领域集体决策缺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完善工程建设重大项目集体决策机制。组织修订《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议事规则》《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拟将重大项目的建设方案、项目投资、招标方案、重大变更等列入议事清单中。二是深刻总结反思个别项目“超概算、超工期”等问题产生的原因,坚决防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19、关于“工程建设领域职能部门职责交叉”问题的整改。

一是明确职能定位。以新“三定”规定出台为契机,细化各处室单位职能,并在人员调配时解决负责人兼职问题。二是落实嵌入式监督机制。进一步发挥机关纪委监督作用,所有在建项目的招标方案动议制定、开评标现场、承包单位见面会等环节,机关纪委均全程嵌入监督。三是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整合局相关工程管理力量,对项目不同阶段的行为手续、合同履约、造价控制等方面进行交叉检查。

20、关于“个别工程存在偏离预算、有的单位中标率偏高等”问题的整改。

一是全面梳理核查。组织专门力量对近年承担的全部6个项目的清单控制价和投标报价进行梳理比对,对发现的个别问题,及时与造价主管部门沟通,根据主管部门意见和合同约定立即整改落实。二是完善工程造价审核工作机制。抓紧研究拟订《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基建工程造价审核管理办法》,加强内部审查,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第三方审查运用,加大对重要材料设备控制价的抽查、复核力度,在招标文件中增加对不平衡报价调整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增加对投标单价的复核程序。三是强化监督管理。修订完善《局工程货物及服务采购管理办法》,对基建工程项目实施全流程监督管理,目前相关修订稿正在征求意见。

21、关于“部分项目招投标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全面梳理核查。对近年全部6个项目的合同及检查记录进行全面梳理复查,切实举一反三,坚决堵塞漏洞。下一步将研究拟订工程项目合同重要条款复核办法、专业分包审核机制,引入招标代理、跟踪审计及处室三方合同条款审核流程,确保合同重要条款无偏差。同时,加大甲方及监理日常抽查、监督力度,规范施工单位分包行为。二是完善程序规范。相关管理办法已形成初稿,正在征求意见。三是强化过程管理。落实嵌入式监督要求,修订完善《局工程货物及服务采购管理办法》,对基建工程项目实施全流程监督管理,目前相关修订稿正在征求意见。

(五)关于重业务轻党建,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22、关于“不重视党建工作力量配备”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党组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持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考核,努力形成党组负责同志对机关党建工作负总责、党组成员抓好职责范围内党建工作、支部书记落实支部建设责任的工作格局。将党建工作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专题研究机关党建工作,选优配强党建工作力量。目前,机关党委已配5人,另借用1人。二是切实规范党组织建设。严格落实党章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要求,狠抓党建工作制度落实,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强化基层党组织功能,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严格党支部按期换届工作,并选好配强党支部书记。

23、关于“党建计划没有得到较好落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思想认识。组织各党支部认真学习贯彻党章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进一步深刻认识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切实增强对党支部建设重要性的认识,把各项党内规定和党建计划不折不扣落实到支部建设中。二是抓好“关键少数”。计划4月初召开党支部书记工作交流会议,组织相关工作实、亮点多、规范严的支部书记进行经验交流,切实提高支部书记的思想认识和业务能力,增强做好党建工作的思想和行动自觉。三是加强督促检查。今年2月份,局直属机关党委分别到机关和局属单位各党支部进行调研,并参加部分支部组织生活会,了解各支部2018年度党建计划落实情况和2019年度党建计划制订情况。

24、关于“党务干部业务能力不强”问题的整改。

针对党务干部业务能力不足、业务不熟等问题,分层开展党务干部教育和培训工作,一方面,结合处室单位负责人述职,党组书记在点评讲话中要求各处室单位负责人务必严格履行“一岗双责”,落实党建主体责任,增强带班子、管队伍的能力水平;另一方面突出党务实务操作,计划围绕党建基础知识、主体责任、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发展党员规范、党员信息管理等方面,组织党务干部开展党务知识专题培训,提升业务能力。

25、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主体责任。研究制订了《局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了党组和领导班子成员在全面从严治党方面的具体责任和要求。二是严格制度执行。局领导班子成员召开了民主生活会,全部参加了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并积极落实领导干部带头讲党课制度。201812月以来,相关制度落实情况纳入领导班子成员履责记实内容和领导班子年度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内容。三是强化督促检查。各党支部对党员理论学习笔记作了一次全面自查,对记录缺失的党员,严肃批评教育,强化整改落实。直属机关党委将定期对党支部会议记录和党员学习笔记进行检查。四是加强工作指导。督促各支部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高标准落实好民主评议党员、组织生活会、“三会一课”等制度。直属机关党委通过党建信息化平台及时掌握各支部党建工作落实情况,2019年初参加了9个支部组织生活会,重点听取批评和自我批评、民主评议党员等情况,并对会议进行指导点评。

26、关于“党员日常管理较为松散。党员基础资料不扎实。党员管理存在‘空白’。党费交纳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日常管理。进一步核查完善党员基本信息,并在党员信息平台中及时更新。严格执行党费收缴制度,督促各支部按月收缴党费,并规范收缴记录。二是突出责任落实。督促各党支部进一步突出政治功能,落实主体责任,夯实基础工作,强化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直属机关党委适时组织检查指导。三是强化教育培训。指导房建中心、物管中心等外聘人员中流动党员较多的党支部,有针对性地加强对流动党员的学习教育管理,引导流动党员切实强化党性观念,发挥党员作用,更好服务单位中心工作。

(六)关于选人用人不够规范,干部管理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27、关于“选人用人程序设置不规范。谈话推荐环节缺失;‘凡提必听’落实不到位;选任方案设置不科学;干部任前公示时间不足”问题的整改。

巡视指出问题后,已将过去差额考察时的个别谈话推荐环节调整到民主推荐环节中。2017年起,提拔干部均按要求通过书面发函征询纪检监察部门意见。2018年起,任前公示均从张贴次日起公示5个工作日。在拟订选任方案时注意把握好选任批次及人选确定。

28、关于“选人用人制度执行不严格。干部选拔任用资格条件设定较随意;执行干部交流制度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对党政领导干部选任、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任职,科学把握年龄结构,规范设置资格条件。巡视以来,开展的2个批次干部选拔工作,均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选任条件。二是把在同一职位任职时间较长的干部作为轮岗交流的重点,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推动事业发展为出发点,结合新“三定”规定,正在研究拟定工作方案,统筹推动调整落实。

29、关于“干部日常管理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兼职管理规定,对局党员领导干部兼职情况进行梳理,按规定进行清理规范。二是对近年来党员干部监督管理中形成的属于干部人事档案内容的资料整理,移交人事部门归档。三是进一步规范档案管理。正在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201811月施行的《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修订《局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办法》。

(七)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未能压紧压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30、关于“从严治党责任传导逐级递减”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订《局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构建从严管党治党责任传导机制,推动机关党建工作与机关事务管理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建立领导干部履行从严治党责任情况纳入个人年度述职报告、接受民主评议的制度,努力形成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34日召开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纪委三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十三届省纪委四次全会精神,以及省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对年度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三是根据新的形势和任务要求,修订《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制定《局基层党组织落实党建工作“两个责任”考核标准》,量化细化考核标准,并强化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督查检查。四是制定《加强局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建设的实施意见》《局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考核办法》,加强局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下一步将调研修订《局进一步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局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进一步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和日常管理。

31、关于“对重点岗位和重要部门领导干部监管不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干部日常考核监督管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加强干部日常管理,突出抓好重点岗位和重要部门领导干部监督管理,严明机关工作纪律,严格机关干部日常行为规范,并加强对各项内部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抓早抓小、严在经常。二是进一步强化重要事项报告制度。建立了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动态报告机制,明确了机关处级干部和局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按规定应向组织报告的八个方面重要事项和报告时限,及时深入掌握干部个人有关事项。三是认真学习《关于规范公务员辞去公职后从业行为的意见》,落实对辞职人员辞职原因掌握、从业限制规定提醒和辞职后相关情况跟踪了解等要求。

32、关于“机关纪委力量配备不足、业务能力不强”问题的整改。

一是在新“三定”规定的实施中,统筹考虑机关纪委力量配备。二是强化廉政风险防控。组织各处室单位认真梳理部门存在或潜在的廉政风险点,突出基建项目、大额资金存放、存量房管理等重点领域、关键风险点的排查,有针对性地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实施嵌入式监督,落实长效防控机制。三是规范信访报件办理。开展2017-2018年信访件办理情况的自查工作,正在研究制订《局信访举报件处理工作规范》,进一步规范信访举报受理办理及问题线索处置工作程序。四是强化党内监督。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发现和抓早抓小,及时做好思想疏导工作,对违规违纪问题严肃查处,强化监督执纪刚性。

33、关于“未利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问题的整改。

结合身边人身边事,建立健全警示教育制度。329日组织召开了廉政教育会议。

34、关于“派驻纪检组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切实履行监督责任。省纪委省监委驻省住建厅纪检组年初先后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和综合监督单位联席会议,印发《纪检组年度工作要点》,部署安排年度工作,并对深化综合监督提出要求,切实推动“两个责任”落实。二是着力完善监督机制。印发《派驻监督工作机制》,列席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等重要会议,对局“三重一大”事项进行监督。三是深化实施嵌入式监督。扭住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加强监督。重点督促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规范项目建设招投标管理和住房资金存放管理。四是充分发挥派驻监督探头作用。年初组织对省机关事务管理局6个直属事业单位执行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的情况开展了专项检查,并向党组反馈意见。组织对2013年之前的信访件进行梳理汇总,并对巡视移交的6个信访件进行认真核查。五是加大执纪审查力度。

35、关于“少数单位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问题的整改。

少数单位办公用房超标问题,巡视期间已整改到位。建立了局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办公用房使用情况台账,定期组织检查,严格执行办公用房配备标准。

36、关于“少数党员干部违规收受购物卡、礼品行为仍有发生”问题的整改。

个别党员干部违规收受购物卡、礼品行为已处理。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引导党员干部自觉遵规守纪、筑牢底线。组织签订2019年度党风廉政责任书,进一步压紧压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组织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进一步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发现问题严肃查处。

37、关于“财经法规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

一是年初组织对局属单位近两年“三公经费”、会议、培训等费用开支情况、政府采购制度执行情况、财务制度执行情况等进行了一次专项检查,针对排查出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督促相关单位整改落实。二是指导局属各单位修订完善内部财务管理办法。三是计划组织局属各单位财会人员培训,提升执行财经纪律的能力水平。

(八)关于上轮巡视问题整改未完全落实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38、关于“上轮巡视反馈个别干部不能如实向组织报告个人事项。2017年中央新规下发后仍有7人漏报个人事项。局机关借用下属单位商务车问题;局机关每年仍在资金中心报销该车费用3.5万元”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肃个人有关事项填报。在对近3年个人有关事项填报中的易错易漏点组织认真梳理分析的基础上,专门印发《处级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填报温馨提示》并组织召开会议,切实指导做好本年度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填报工作,引导领导干部进一步加强对个人有关事项填报工作的重视程度,避免错报漏报现象发生。二是规范公务用车管理。贯彻《江苏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加强车辆集中统一管理的要求,正在研究制订《局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建立局公务用车集中统一管理平台,机关和局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保留车辆集中管理,公务出行统一保障。

39、关于“上轮巡视反馈办公用房权属统管率低,截至20188月,办公用房权属统管率为75%,仅提高了5%。傅厚岗29号房租未收回。机关干部子女入园难”问题的整改。

关于“办公用房权属统管率低”的问题,认真梳理分析省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登记情况和相关重点难点问题,拟定了加快推进权属统一登记的工作方案。31日向省级机关单位印发通知,进一步明确权属统一登记工作的相关原则和要求,督促相关单位及时移交办公用房产权证和办证材料。目前正提请省政府召开专题协调会,针对有关具体情形和历史遗留问题,研究建立权属登记会办和备案等机制。关于“傅厚岗29号房租未收回”问题,原承租的公司已成为“僵尸”企业、法定代表人下落不明、且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结合局法律顾问意见,保持与法院的沟通,继续跟踪追索被执行人将来可能出现的经营活动或财产线索,一旦发现相关财产线索,立即申请执行。落实长效管理要求,正组织修订《局出租房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对门面房租金收缴的履约规范管理。关于“机关干部子女入园难”问题3月份启动2019年度省级机关干部子女入园人数统计预估工作,根据登记人数和招生规模,妥善做好入园安排。加快实幼二期工程项目建设,力争上半年完工,缓解近年因教学点局限而压缩办班规模、缩减入园人数的现状。同时,多方争取教育资源配置,加快探索合作办学机制。

40、关于“着眼长效少,一些制度尚未出台或修订”问题的整改。

一是《局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局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的修订已完成初稿,正在征求意见。二是2019年《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细则》已印发,《局机关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意见(试行)》已完成初稿。三是修订《局进一步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完善《局干部选拔任用程序》,立足长远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实施新“三定”规定,针对重点岗位和重要部门长时间任职问题,统筹研究调整措施。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坚持思想不放松、整改不停步,以严的要求、实的作风抓整改落实,3个月来的整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即知即改问题已立行立改,阶段性整改任务正在有序推进。但局党组也清醒地认识到巡视整改绝非一日之功,需要保持常抓不懈的韧劲,持续用力、一着不让、久久为功,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地见效,努力形成长效机制,推动新时代机关事务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是落实政治责任,持续加强党的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学习贯彻新出台的《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不断提高党组履职尽责的政治性和有效性,履行领导职责,发挥领导作用,提高领导水平,确保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进一步加强局领导班子建设,充分发挥局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不断提高统领机关事务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坚持目标导向,持续深化整改落实。以巡视整改为动力,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不断巩固深化巡视整改工作成果。对在集中整改期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已取得的整改成果,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对正在推进或需要一段时间整改的事项,紧盯不放,一抓到底,严格按照整改方案确定的责任人、完成时限和要求,跟踪问效,善始善终。对需要较长时间才能彻底整改到位的任务,进一步建立健全整改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落实,推动持续深入整改,确保所有整改任务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三是强化标本兼治,持续推进长效机制建设。进一步把推动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与解放思想、对标找差,推动机关事务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突出重点、难点、热点和堵点问题,以解决具体问题为突破口,突出加强行政性资源统筹规范管理,深入总结反思,加强系统谋划,在严格落实“当下改”相关举措的基础上,进一步树立“长久立”的工作机制,不断建立健全各项工作的长效管理机制,切实发挥政治巡视“治本”功效,努力解决制约机关事务管理改革创新发展的深层次矛盾,以新担当新作为推动全省机关事务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25-83398612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西康路47电子邮箱:jgswgl@js.gov.cn

 

 

                                                                                                中共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

                                                                                                               2019415

 


作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信息来源:省机关事务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