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出台《宿迁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19-07-17 16:25 浏览次数:

近日,《宿迁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先后经市政府常务会和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实施。

年初以来,宿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认真研究《江苏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将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的制定实施作为重中之重的大事,列入今年上半年工作计划。局主要领导带领相关处室人员深入学习研究《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江苏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精神,结合省委巡视关于办公用房使用和管理相关要求,以及宿迁工作实际,于今年3月份完成《宿迁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初稿,5月份三次书面征求各县、区和市级党政机关意见建议,并根据修改意见对初稿进行了修改完善,报市分管领导同意。6月21日,送审稿经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并于6月24日经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

《宿迁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的出台并实施,对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进一步规范管理具有重大促进作用,将不断推进办公用房资源合理配置和节约集约管理。宿迁市局将以此次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的出台为契机,以办公用房“六个统一”为指导,进一步提升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水平,实现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作者:(牛培跃
信息来源:宿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