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大力规范党政机关食堂内部接待管理工作

发布日期:2019-09-11 17:00 浏览次数:

近年来,滨海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根据省局、市局通知要求,不断强化工作举措,加大工作力度,逐步规范全县党政机关食堂内部接待管理工作。

一是狠抓组织推进,扎实做好党政机关食堂内部接待清理整改工作。2018年,滨海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印发了《关于转发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在全市开展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食堂内部接待自查自纠专项行动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各镇区街道、县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落实工作责任,认真对照自查自纠三大项、六小项工作内容,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即知即改。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结合市局督查反馈意见要求,对党政机关食堂内部接待工作进行“回头看”,要求各镇区街道、县各有关单位对照督查反馈意见深入排查整改,确保整改工作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二是强化督促检查,严格规范党政机关食堂内部接待日常管理。2018年以来,在“家家到”督查基础上,滨海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协同县纪委多次组织检查组,对全县各镇区街道和相关单位食堂内部接待管理情况,特别是对督查发现问题单位开展了专项检查,通过现场检查、查看台账资料等形式,对各镇区街道和相关单位食堂内部接待工作一一核查,台账资料一一核对,重点检查食堂公务接待规范化执行情况、酒类饮品购买使用情况、经费结报情况等。通过“拉网式”全覆盖检查,力促全县各单位食堂内部接待管理工作符合规定要求。

三是完善管理制度,保证党政机关食堂内部接待规范化工作常态长效。严格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务接待和商务接待禁止饮酒相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滨海县制定出台了《关于公务接待和商务接待禁止饮酒相关事项的通知》,明确除外事接待按有关规定执行外,全县公务接待、商务接待一律禁止饮酒和含酒精饮料,禁止使用公款购买各种酒类饮品,并将其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全县各镇区街道和相关单位严格按照省市县规定要求,不断健全机关食堂管理制度,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加强食堂内部接待管理工作。

作者:(吴万生
信息来源:滨海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