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局深入推进公共机构垃圾分类七大率先行动

发布日期:2019-09-12 14:50 浏览次数:

近日,无锡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召开专门会议,对深入推进公共机构垃圾分类七大率先行动进行专题研究和部署。各市(县)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分管负责人、市建设节约型公共机构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络员以及节能示范单位负责人等参加会议。市领导小组成员兼办公室主任、机关管理局副局长武云超出席会议并讲话,市机关管理局副调研员汪俊能主持会议。

会议认为,《无锡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于2019年9月1日开始实施。全市机关事务管理系统将强化“政治机关、行政机关、服务机关”责任担当,高质量推进公共机构垃圾分类七大率先行动,为共建共享美丽无锡新家园带好头、作示范。

一是行政中心率先行动。各级行政中心是本地区经济、政治、文化和信息中心,实行垃圾分类工作具有积极示范引导作用。二是党政机关率先行动。各级党政机关是政策的制定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要身体力行,带头落实垃圾分类各项要求。三是节能示范单位率先行动。“全国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和 “江苏省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将垃圾分类列入考评验收 “一票否决”内容。四是校园率先行动。各类学校要把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推行垃圾分类列入社会实践主题教育活动,开展节能环保成果交流,广泛激发和调动学生创新创造智慧。五是医院率先行动。各类医院和医疗机构要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和义务,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切实按照《条例》要求,实行垃圾分类回收和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六是服务机构率先行动。各类科技、体育、文化等公益场馆(场所)和通信、金融等公共服务机构,要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大力宣传推行垃圾分类。七是驻锡部队率先行动。驻锡解放军和武警部队要发扬人民军队的光荣传统,积极响应地方政府号召,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扎实推进垃圾分类,以实际行动积极投入美丽“第二故乡”建设。

作者:(文婷
信息来源:无锡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