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常州市局深化机关事务改革取得新进展

发布日期:2020-01-09 09:48 浏览次数:

2019年,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坚持把深化改革摆在推动机关事务管理职能、管理模式、管理队伍“三大转型”的首要位置,积极推进市和辖市区机构改革、行政管理职能改革、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和公务用车管理改革、财务集中管理体制改革,为机关事务高质量发展注入持久动力。

一是注重改革转型前瞻谋划,系统推进推进机关事务机构改革。完成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工作职能、内设机构、岗位设置、人员结构的科学设置,做好常州市直属房产管理处整体转隶工作。推动辖市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名称、职能、职级、职数、内设机构、隶属关系“六个统一”有效落实。

二是加快推进机关事务行政管理职能建设,行政管理职能改革取得实质突破。制定出台《关于集中和加强机关事务行政管理职能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常州机关事务国有资产管理、办公用房管理、公务用车管理、公共机构节能管理、机关财务监管、物业及相关服务监督管理、机关食堂和内部餐厅公务接待监督、易地交流领导干部服务保障监督管理”4+4”行政管理职能体系。常州市局加强机关事务行政职能建设的做法在《中国机关后勤》杂志作专门介绍。

三是深化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体制改革,健全完善并在全市推行“七个统一”管理模式,探索建立办公用房管理审批备案、常态督查、信息公开、市委巡察四项新机制。进一步完善办公用房管理配套制度,制定出台《常州市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使用权登记管理办法》和《常州市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支出预算标准》。全面完成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确权、房产接收、授权管理、备案管理工作,市级党政机关232处、84万平方米办公用房完成权属统一变更,发放办公用房备案证11本、使用权证33本。首次编制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使用管理年鉴。《中国机关后勤》杂志先后5次介绍常州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体制改革的做法经验。

四是坚持集约化、信息化、标准化、市场化“四化同步”,深化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出台《常州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定点维修管理办法》和《常州市市级党政机关定点租赁社会车辆管理办法》。通过公开招标,引进有实力、讲诚信、重信誉的24家维修企业和5家租赁企业,为全市公务用车维修和租赁提供保障。积极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探索公务出行租赁社会新能源汽车保障机制,创新公务用车社会化保障新模式。

五是不断加大财务集中统一管理力度,财务集中管理体制改革取得重大进展。市级机关财务结算中心增加至58家,年核算金额超过10亿元。着眼构建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大集中”管理体制,围绕改革方向、改革范围、组织架构,以及实施路径和手段等具体问题开展深入调研,形成调研报告和可行方案,就改革主体责任、部门协同、机构建设等问题形成共识,为全面启动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财务集中统一管理体制改革打下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