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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局会同省消防救援总队制定出台《省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消防安全责任清单》

发布日期:2020-12-25 09:07 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的重要决策部署,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坚持问题导向,立足压紧压实省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消防安全责任,会同省消防救援总队制定了《省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消防安全责任清单》,共五章十二条,逐条界定省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部门、消防救援机构、办公用房使用单位三方担负消防安全的具体责任,明确不按规定履行所需承担的责任,从根本上解决了办公用房消防安全管理干什么、怎么干的问题。

文件明确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为省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部门,主要负责指导、协调省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使用单位消防安全工作。具体包括研究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指导督促使用单位建立消防安全制度、操作规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会同消防救援机构组织消防安全检查;统筹安排消防隐患整改经费;指导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建立消防安全评价体系;协助事故调查等。各使用单位是本单位占有、使用办公用房消防安全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制定制度,建立机构,明确人员;定期召开例会,研究消防设施、器材、开展维护保养和检测、防火巡查等资金投入;进行宣传培训和演练;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使用电器产品;规范电动车充电;定期组织检查并消除隐患;负责所属单位办公用房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等。

《清单》的出台填补了办公用房消防安全的空白,属在全国最先明确省级党政办公用房管理部门和使用单位消防安全责任的规范性文件。下一步,我们将具体抓好贯彻落实,确保《清单》效率落地生根,推动省级机关办公用房安全管理迈上新台阶。

作者:(涂巨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