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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局新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

发布日期:2020-04-13 16:13 浏览次数:

根据市委编办《关于调整市级有关部门内设机构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通知》,日前,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安全保卫处增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处”牌子,这标志着常州市机关事务行政职能进一步集中和加强,机关事务“三大转型”迈出坚实一步。

一是强化规范管理,系统梳理安全保卫各方面工作内容,通过推进安保标准化工作,在制度层面筑牢安全防线,积极创建省级安保标准。二是强化应急管理。切实加强应急演练和应急处置能力,完善设施设备应急运用和应急处置流程,守好“第一道防线”。三是强化队伍管理。不断提升安保队伍标准化、专业化、规范化水平,找准安保服务平衡点,既按章办事、规范办事,又热情服务、周到服务、人性化服务。四是强化智能管理。市行政中心启用人脸识别、车牌识别、一键报警等智能化系统,实现人脸识别、报警、记录、反馈以及车牌号码有效鉴别,极大提高了人员、车辆出入管理效率,大大缩短突发事件的响应时间,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五是强化行政职能。不断加强对全市党政机关及各辖市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安全保卫工作的指导监督,发挥市行政中心安全保卫工作示范引领作用,坚决守住安全保卫工作底线,为党政机关安全稳定有序运行提供坚强保障。


作者:(局安全保卫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