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将于今年6月1日起施行,苏州将在更高层次、更宽领域、更广维度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高质量发展。4月11日,苏州市召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会,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蓝绍敏出席会议并讲话,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提高认识、坚定信心,勇于担当垃圾分类的时代责任,全面动员、全民参与,加快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坚决打赢生活垃圾分类攻坚战、持久战。市委副书记、市长李亚平出席会议并作具体部署。
会议指出,做好垃圾分类工作,各级党政机关表率作用非常重要,为此,苏州市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将根据上级要求,加强监督,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机关绩效考核,推动各级党政机关率先执行垃圾分类,着力进行查漏补缺、标准提升,确保质量和效果。将坚持绿色发展理念,继续发挥“有精气神、干精细活”的特质,深入研究垃圾分类的规律,拿出“绣花功夫”、展示“苏作水平”,从“把好源头分类关、综合利用关、分类收运关、垃圾减量关、设施建设关”五个方面着手,把难事办好,把好事办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