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南京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杨学鹏主持召开《南京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制定工作专题会。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小平对《办法》起草情况进行了专题汇报,市纪委(市监委)、司法局、财政局、审计局、国资委、公安交管局分管负责同志对《办法》相关内容提出了修改意见。
杨学鹏听取了《办法》起草情况和具体内容,对当前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工作进行了深入了解。最后,杨学鹏对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和《办法》制定工作提出要求:
一是抓好整改落实,严格规范管理。要提高政治站位,从落实巡视整改要求的高度,重视和落实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的制定出台,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精神,在中央、省相关政策基础上,结合南京工作实际,进一步巩固好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成效,落实好公务用车规范化管理。
二是坚持实事求是,完善政策制度。按照“对标找差、创新发展”的要求,在实事求是的基础上推进理念创新、方法创新,努力提高公务用车保障服务质量。制度设计上,要充分考虑南京市党政机关机构改革后的特点和实际,确保公务用车保障工作顺利开展。进一步修改完善《管理办法》,提高办法的针对性、操作性和可监督性。
三是按程序报审,抓好政策落实。参照江苏省《办法》的发文程序,南京市《办法》要严格按程序审议通过后印发。《办法》出台后,机关事务管理局要抓好政策的解读和宣传,并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监督管理,不断提高南京市公务用车的常态化规范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