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宿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合市城管局印发了《关于实施宿迁市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再次明确到2020年底,各级公共机构切实做好垃圾分类收运工作,全面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通知》要求,宿迁市各级各类公共机构要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日常工作内容、纳入考核,重点抓好“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四个环节,积极参与推行垃圾分类工作。截止四月底,市人防大楼、海关大楼、交通运输局等集中办公区共24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与收运公司签订协议。
日前,宿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合市城管局印发了《关于实施宿迁市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再次明确到2020年底,各级公共机构切实做好垃圾分类收运工作,全面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通知》要求,宿迁市各级各类公共机构要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日常工作内容、纳入考核,重点抓好“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四个环节,积极参与推行垃圾分类工作。截止四月底,市人防大楼、海关大楼、交通运输局等集中办公区共24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与收运公司签订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