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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局会同财政部门修订出台《盐城市市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20-05-08 15:45 浏览次数:

近日,盐城市局会同财政部门共同修订出台了《盐城市市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该办法的出台既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新常态背景下加强和规范经费管理、节约行政支出的具体措施。

该办法共8章40条。针对党政机关公务用车改革以来在执行差旅费管理规定过程出现的一些新情况,该办法一是按行政区划重新界定了“常驻地”的范围,并在过去基础上适度扩大了“常驻地”的区域面积;二是明确了到县(市、区)出差交通费定额补助、包干使用的标准,提高了出差工作效率;三是进一步严格了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的领取相关规定,并对应由个人承担缴纳的伙食费、市内交通费等方面内容进行了明确和规定。

作者:(孟宪柏 茆训海
信息来源:盐城市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