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开展“公车私用、私车公养”问题专项检查

发布日期:2020-06-30 15:47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张家港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公车管理在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能作用,5月22日至6月30日,张家港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会市纪委监委驻市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同志在全市范围开展了“公车私用”和“私车公养”问题专项检查。

中心成立公务用车督查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公务用车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和《全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督查方案》,对全市专项检查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专项检查按照自查自纠、平台比对、重点抽查、整改落实四个步骤有序推进,重点抽查了5个市级机关单位、14个机关所属事业单位、5个机关所属企业单位、1个市直属事业单位及2个镇(区)共27个单位。

此次专项检查覆盖全市所有已完成车改的各级党政机关及下属企事业单位、市直属企业及下属企业,所有单位完成了《公务用车配备使用情况登记表》和《“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自查自纠情况统计表》的填报工作。在重点抽查过程中按照从上到下、不留死角的原则,对被检查的机关及所属企事业单位全面摸排,通过对车辆使用台账、产权证、行驶证、标识喷涂及2019年8月以来车辆维修、加油、保险费用等相关账册调阅,及时发现了部分问题并提出了整改要求。

针对公务用车管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中心拟从三方面着手推动公车管理制度的完善和执行的有效落实。一是加强平台建设,扩大监管范围。待公务用车管理平台扩容升级完成后,对党政机关非参公事业单位300辆公务用车(不包含特种车辆)安装车载北斗定位终端并纳入公车平台统一管理,以信息化手段加强公车管理,实现公务车辆监管全覆盖。二是强化线上监管,突出专项检查。通过统一公务用车标识的外部监督(12345专线)和线上车辆运行轨迹监控的内部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切实加强对党政机关公务用车运行情况的线上监管。同时配合市纪委开展的“清风行动”,分批次开展专项检查,应查尽查,不留死角。三是完善制度建设,构建长效机制。适时出台全市公务用车管理实施细则,从日常管理、用车申请、派车审批、定点加油、车辆核算、台账设立等多方面统一规范,细化制度,有章可循,构建公车管理长效机制,从源头上堵死“私车公养、公车私用”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

作者:(陈珏
信息来源:苏州张家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