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局五项措施强化公务用车日常监管

发布日期:2020-07-20 16:19 浏览次数:

今年以来,徐州市局将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监督管理作为贯彻中央八项规定重要内容,在加强日常监管的同时,将其纳入政治巡视的范围,突出震慑作用,推进公务用车管理常态长效机制建立,做到底数清、台账明、监管严、制度全。

一是扎实推进市直机关平台及派驻单位保留车辆的逐车建档集中管理工作,将所有车辆统一过户到我局名下。按照层级管理原则,建立了直属事业单位保留业务用车的工作台账,指导督促各县(市、区)车改办及市直属单位,建立所属企事业单位保留业务工作用车的分台账,做到了所有保留车辆底数清、台账明。二是贯彻落实《关于推进执法执勤用车和综合执法用车平台建设的通知》(苏车改办〔2019〕2号),配合相关部门推进执法执勤用车和综合执法用车单位平台建设,完成了农村农业局和市场监督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家单位的26辆执法执勤车辆公车平台集中管理移交工作。三是对12345热线反映的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方面的投诉进行追踪问责,每季度对投诉反映的问题进行分析通报。四是利用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信息平台,对市本级及各位县市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情况进行抽查检查,发现违反规定使用公务用车,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等问题及时向纪委进行反馈。五是联合市纪委监委开展违规借车、违规租车等隐形变异“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