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以三个考核办法进一步改作风提效能

发布日期:2020-07-28 15:40 浏览次数:

近期,海安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相继出台系列考核办法,刚性落实“白纸黑字”,通过考核工作的“指挥棒”作用,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效能,奋力打造“服务更优质、管理更规范、保障更有效、领导更认可、群众更满意”的服务型机关。

一是出台物业管理考核办法。考核内容分为基础管理、卫生保洁、会务服务、设备管理等,考核测评由中心各科室根据安排每周至少进行一次全方位的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每月对物业管理公司合同约定服务内容进行测评打分,每季根据月度考核结果实行绩效考核,并与物业服务费用挂钩。

二是出台食堂管理考核办法。由中心的全体干部职工根据值班安排表每天对行政中心食堂的原材料采购、饭菜质量、服务质量、卫生情况、管理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交办,要求食堂限期整改,对未能及时整改或整改质量不高的情况进行扣分,并与食堂服务费用挂钩。

三是出台目标绩效考核办法。坚持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以定量考核为主,定性考核为辅。单项工作年终考核时排名靠前的,对牵头科室和牵头个人进行考核加分;对受到纪律处分、组织处理、暗访通报或被媒体曝光等情况实行一票否决;对办理交办工作不及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不到位、舆情处置不及时等情况进行考核扣分;对完成“双招双引”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进行特别奖赏。

信息来源:海安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