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县突出“五个重点”提升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水平

发布日期:2020-07-31 10:21 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滨海县国有资产资源清查整合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滨海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突出“五个重点”,全力推进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工作。

一、重抓部署推进。按照县国有资产清查工作要求,中心成立以一把手为组长,分管条线人员为成员的办公用房专项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相关职能部门协调推进会,作出工作部署。在全县党政群机关、各类事业单位、县属国有企业中建立联络员工作制度,创建办公用房清查工作QQ群,明确工作职责,强化责任担当,形成了上下联动、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

二、重抓清查摸底。督促各单位按照清查要求,对占有、使用的办公用房、经营性用房、宿舍、仓库、车库等公房进行清理自查,重点清查是否按规定使用办公用房;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是否齐全,有无房产纠纷,是否有对外担保、抵押、出租出借情况,是否有外借丢失情况,是否有违规处置和违规建设的房产等。各单位完成自查清理后,认真填报《资产清查登记表》,并经过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报送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目前,共收到各类资料326份,全县党政机关登记的基本办公用房面积77221.3平方米,附属用房面积29490.9平方米;镇区街道基本办公用房面积23865平方米,附属用房面积9659平方米,清理腾退办公用房总面积6014平方米,已处置利用面积3026平方米。

三、重抓核查整改。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认真梳理各单位办公用房使用情况,联合县纪委监委开展办公用房专项巡检,采取党政群机关“家家到”形式,对833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使用办公室情况逐一核查,现场反馈情况,发放整改通知书17份,提出整改意见,限时整改到位。中心配合财政部门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机关事业单位所属经营性用房、公房以及县属重点国有企业房产,逐个采取以册点物方法,复核权属、质量状况及使用等情况。同时,对各镇区、街道、园区等房产情况进行随机抽查核查,发现问题即时交办整改。

四、重抓调查研究。深入学习贯彻省、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对全县党政群机关以及事业单位的房产情况开展专项调研,深入了解办公用房在权属统一、配置需求、闲置利用、维修改造、物业规范等方面的实际情况,听取意见建议。组织到泰州等地进行学习考察,积极借鉴各地办公用房管理的经验做法,切实增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工作的针对性、精准性。

五、重抓制度规范。在前期学习调研基础上,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组织起草《滨海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后,将提请县政府常务会和县委常委会研究审定。联合职能部门定期对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使用情况进行专项联合巡检,强化对相关制度文件落实情况的跟踪督查,督查结果作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负责人年度考评重要依据。

作者:(姜静
信息来源:滨海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