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将办公用房和公务用车管理纳入政府绩效考核

发布日期:2020-07-31 10:29 浏览次数:

近日,镇江市印发2020年度市级机关综合考核实施办法,其中明确把办公用房和公务用车管理纳入市级机关作风效能日常考核细则,实行扣分制管理。考核细则规定,违反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的,有1例扣0.1分,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扣0.2分。此举将进一步增强办公用房和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执行的刚性,有利于机关事务管理职能作用更好的发挥。下一步,镇江市局还将争取把公共机构节能、机关秩序管理等纳入政府绩效考核。

信息来源: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