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共同贷款,南京市公积金是主贷方,配偶方缴纳省级机关公积金,如何还款?
2020-08-12 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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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主贷方在南京市公积金,配偶方缴纳省级机关公积金,还款方式有两种:(1)办理转账提前还款,该业务一年可办理一次。所还金额提前冲抵公积金贷款本金。(2)办理年报销支取现金,该业务一年可办理一次,还款人可支取现金,住房公积金账户须保留当月月缴存额12倍的余额。详见《跨省市委托支取住房公积金逐月偿还住房贷款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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