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出台制度规范市级机关租用社会车辆行为

发布日期:2020-09-09 16:18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规范用车行为,9月3日,《盐城市市级机关租用社会车辆管理办法》出台,明确了市级机关公务出行租用社会车辆的程序、条件、费用列支的渠道和形式等,填补了我市市级机关在租用社会车辆管理方面的制度空白。《办法》共列明了五种可租用社会车辆的情形,原则上一事一租,单次租车不得超过5天(含);超过5天的,必须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同意;租车2个月(含)以上的,必须书面报经市分管领导批准。

作者:(季冬青
信息来源:盐城市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