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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完成2021年度全市公务用车专项巡检和督查整改工作

发布日期:2021-10-14 08:39 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十项规定精神,认真落实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有关工作要求,防止在公务用车管理方面出现重视不够、管理不严、纠治不力等类似问题发生,8月16日至9月30日,盐城市纪委监委机关、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合开展了2021年度全市公务用车管理专项巡检及跟踪督促整改工作。

此次巡检,覆盖市县两级公车平台、全市各级党政机关(重点是车改后本单位或所属单位有保留车辆的党政机关)、市属和县属国有企业,共检查了市级1个公车平台、47个部门(单位)及100个所属单位,县级11个公车平台、52个部门(单位)及25个所属单位。通过听取汇报、查阅台账、实地核查、调研访谈、集中反馈等方式,对被巡检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了解和检查。总体上,市、县两级机关单位对公车巡检工作高度重视,公车管理意识明显增强,公车管理的规范化、信息化、透明化程度显著提高,部分被督查单位也是去年专项整治的被查单位,这些单位能够落实督查组的整改要求,今年再查时情况良好。

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是个别单位更新车辆后,旧车处置工作滞后;二是少数单位更新车辆后,新车喷涂标识和安装GPS定位系统不及时,原已安装GPS的车辆定位系统损坏报修不及时;三是个别单位执行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制度不严格;四是少数单位派车申请审批手续不全、填写不规范;五是有些单位申请派车台账、车辆加油和维修台账不规范、不全面;六是少数单位租赁社会车辆没有签订租赁合同、租赁费用结算不及时。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要求相关部门单位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督促各地、各单位加强和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坚决防范公务用车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目前,所有被查单位均对检查组反馈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个别无法整改到位的问题,均提交了情况说明。下一步,市纪委监委将继续对公车巡检工作中发现的顶风违纪行为严查快办,对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以“零容忍”态度持续释放全面从严、一抓到底的强烈信号,不断深化巩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作者:(黄红香
信息来源:盐城市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