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创建工作实践

发布日期:2021-11-02 10:28 浏览次数:

今年以来,在省局和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南通市公共机构认真落实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统筹规划,严密组织,扎实工作,狠抓落实,充分发挥节能示范带头作用和争先创优工作积极性,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创建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经统计,我市共创成省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76家;获得省第一批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6家;创成国家级公共机构节约型示范单位16家;创成国家级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1家。示范创建数量和质量在江苏省地级市名列前茅。

一、加强组织领导,有力促进示范创建工作开展

为确保省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的有效落实,深入基层,加强调查研究,系统分析了我市节能示范创建基本情况,把握全市示范创建工作关键,将示范创建工作列入调研工作重要议事日程。一是建立组织机制。明确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节能部门具体推动,创建单位具体实施。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二是研究制定了南通市公共机构示范创建工作方案,并及时下发了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要求。三是建立完善了示范创建组织联络体系,召开示范创建工作会议,分析示范创建工作特点,明确创建目标任务,把握创建工作重点,落实示范创建举措。四是针对今年县(市)区机构职能调整的情况,加强了示范创建工作具体指导,召开创建现场会议,提高创建工作质量。建立了市县(区)创建联动、部门协调配合的创建工作机制,形成了示范创建工作的合力。由于各级领导高度重视,目标任务明确,落实推进有力,上下联系紧密,措施落实高效,为我市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创建工作目标完成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加强沟通协调,有效落实示范创建工作任务

近年来,通过深入调查研究,建立了良好的示范创建工作基础。一是市节能部门早安排,早布置。按照省联合下发的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创建工作通知要求,从去年就积极谋划我市以9家示范单位创建为工作重点,及时分解创建指标,压实示范创建工作责任;分级履职,分类指导,加强协调,推进示范创建工作。二是认真组织示范创建复查工作。在组织示范单位创建的同时,科学安排,统筹兼顾,对2014年度、2015年度示范创建单位进行复查指导,严格对标找差,积极查漏补缺,有力促进示范单位复查工作落实。三是我局与市财政、市工信局和节能监察等部门,采取集中上门指导服务和一对一具体帮助的形式,从节能指标、节能制度、节能管理、节能宣传、节能设施改造、合同能源管理、垃圾分类等内容,给予创建单位具体业务辅导帮助。对在示范创建中遇到的困难单位,及时分析原因,提供专业服务,采取有力措施,帮助解决问题。通过县(市)区等公共机构单位的共同努力,对照省示范创建目标要求,从市级检查验收情况看,节能目标、组织领导、制度建设、节能管理、宣传培训,技术改造,措施落实、台账资料等方面工作已规范到位,示范创建单位都达到了江苏省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验收标准。

三、加强宣传教育,不断厚植示范创建工作氛围

搞好示范创建,加强节能宣传,营造创建氛围是抓好示范创建工作的重要途径。近年来,我局在节能工作和示范创建过程中,一直重视节能宣传工作,扎实开展了形式多样的节能宣传活动,不断提高了公共机构单位的节能工作意识和示范创建热情。一是及时进行政策宣传。下发了示范创建方案和创建标准,明确了示范创建相关工作标准、内容、要求、措施;二是做好阵地宣传。要求各创建单位在人员工作区、电梯箱出入口等活动频繁区域和集中位置,设置节能宣传栏;在人员密集的食堂等场所还设置了易拉宝,广为发动宣传;市局组织了市电视台、电台等多家新闻媒体,举行了新闻发布会,大力宣传我市示范创建工作成效,大造声势,扩大了公共机构示范创建工作影响力。三是注重专项宣传。在全国统一组织的节能宣传周期间,针对性开展了全市从事公共机构人员培训,提高了我市公共机构示范创建工作质量和水平;四是组织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组织节能设施和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演讲比赛、知识问答、集体签名、实地观摩、经验交流等活动,丰富示范创建的工作内涵,提高了节能意识和示范创建热情,浓厚了节能示范创建宣传氛围。

四、加强标准管理,切实保障示范创建工作质量

示范创建的目的是加强节约型公共机构建设,降低能源资源消耗、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推进公共机构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我市牢固树立示范创建质量意识和标准意识,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对示范创建的单位选拔、先期评估、方案制定、组织实施、系统培训、定向指导、同步跟踪、组织检查等各个环节全流程把握,努力做到“创一个成一个,成一个带一片”。市县区都积极组织参与,创建工作覆盖到机关、学校、医院。一是严格创建标准。每一批创建都是以能耗数据为依据,挑选能效水平高、节能基础好、开展节能改造的单位进行初选。二是上下联动。健全组织体系,成立创建工作联络小组,配备专门力量全程参与创建工作,引导各级节能工作人员增强主体意识和责任意识,为创建工作提供内生动力。三是加强过程服务,掌握创建情况。在申报阶段,对创建单位进行科学会诊,同专业服务公司反复研究论证,形成针对性示范创建工作方案;在实施阶段,根据创建单位实际,指导节能技术改造,推动节能项目实施;在评价验收阶段,建立示范创建台账,凝聚专业智慧,不断补充完善资料。四是提供资金支持。积极支持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市局每年提供费用不少于10万元,用于示范单位综合能源审计,有力推动示范创建工作。五是强化创建督导。加强用能管理,推动分项计量、能源审计、能效公示,注重工作细节,严格对照创建标准,不断自查自纠,完善创建要素。积极推广再生环保能源、循环利用和绿色消费新技术、新产品,加强节能设施维护改造,确保省级节能示范创建验收工作在我市高质量通过。

五、加强复查把关,不断巩固节能示范创建成果

按照国家和省节能示范创建单位复查工作的要求,对照示范创建标准,积极行动,落实责任,开展了我市复查迎检工作。一是结合我市实际,加强了节约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宣传;二是采取分类指导,进行实地检查,层层压实工作责任;三是严格对标找差,查漏补遗,组织进行创建工作回头看,确保我市节能示范创建工作成果。在省管理局的指导下,积极组织了2019 年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和能效领跑者创建调研工作,通过务实的举措,扎实的工作,贯彻落实省节能示范创建工作指示要求,取得了良好创建成绩。

作者:(沈飞
信息来源:南通市机关事务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