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至5日,根据国管局政策法规司关于在全国机关事务管理系统内组织《山西省机关运行保障条例》专题培训班的通知精神,省局政策法规处组织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法治联络员参加了此次培训。副局长蔡湧啸主持并参加了培训。
本次培训班采取线上方式进行,共分为《从“传统管理”到“现代治理”——浅谈机关事务法治建设》《机关运行保障立法依据》《机关运行保障立法的山西实践》三个专题,分别由国管局政策法规司、山西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和山西大学法学院的有关同志和专家,从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上对《山西省机关运行保障条例》的形成背景、重大意义、理论依据、制定过程、原则规则、创新成就、立法经验等进行了全方位的分析解读. 同时结合实际,对当前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宏观背景下,全面推动机关事务管理法治化的必要性、可行性,如何进一步完善机关事务管理法规制度体系,推动机关运行保障法立法进程等内容进行了介绍和展望。
学习结束后,参训同志均深感获益匪浅,一致认为,本次专题培训班时机把握精准、主旨鲜明集中、课程编排紧凑、内容丰富充实、观点朴实明确,具有很强的理论参考价值和实践指导意义,让大家的法治理论得到了增强、法治视野得到了拓展、法治素养得到了提升。在下一步工作中一定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强化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实际问题的意识和能力,加快推动我省机关运行保障地方立法建设,为省局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在法治轨道上持续推进机关事务治理现代化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