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利厅 省发展改革委 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做好江苏省水效领跑者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6-16 09:05 浏览次数:

各设区市水利(务)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事务管理局,省级机关各部门、各单位,省各有关行业协会: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国家节水行动方案》《江苏省节水行动实施方案》有关要求,进一步提高用水效率和效益,更好地发挥节水载体示范引领作用,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水利厅等8部门联合印发的《江苏省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实施方案》(苏发改资环发〔2016〕1558号),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三批江苏省水效领跑者申报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用水产品:坐便器、水嘴、洗衣机、净水机、小便器、淋浴器、智能坐便器、蹲便器、洗碗机等。

(二)重点用水企业:火电发力、食品和发酵、炼钢、造纸、纺织染整、平板玻璃、氮肥、电子等。

(三)公共机构: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等。

(四)灌区:大型、中型灌区等。

二、申报时间

2021年7月31日前报送至江苏省水资源服务中心(南京市上海路5号水利大厦1208室,邮编210029),逾期不再受理。

三、申报程序

(一)组织发动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申报评选工作,根据部门职责,广泛发动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单位积极申报。省各有关行业协会负责组织发动符合申报条件的会员单位(产品)积极申报。

 各设区市水利(务)局扎口做好辖区内的组织申报和推荐工作,并主动对接相关部门和有关企业、单位,在全社会广泛开展宣传发动,扩大影响,积极申报。每市每个行业(产品)申报不少于1个单位,没有该产品的除外。

(二)申报要求

1.申报工作技术要求按《江苏省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实施方案》(苏发改资环发〔2016〕1558号)文件精神执行。申报公共机构水效领跑者的申报资格参考《关于印发公共机构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国管节能〔2020〕94号)。

2.申报单位将申请报告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应列出目录,采用A4纸打印并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并附电子版)报送所在地水利部门,以设区市为单位,经市水利局组织初审,并会同级相关部门同意后汇总报省水资源服务中心。省各有关行业协会可直接推荐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产品)报省水资源服务中心。

3.《江苏省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实施方案》及申报材料格式电子版可从公共邮箱(邮箱:jssxlpz@163.com,密码:jsb123456)下载。

(三)结果发布

省水利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等省相关部门对各地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评定,评选结果向社会公布。

四、成果应用

获得省级水效领跑者称号的单位(产品),可优先申报国家和省相关财政补助项目,并按规定享受节水财税政策和适当奖补。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将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强化宣传,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大众传媒,大力宣传水效领跑者,树立行业标杆,弘扬先进典型,引导全社会对标找差,强化节约用水工作。对于成效显著的单位将推荐申报国家级水效领跑者。

联系人:

省节约用水办公室,贡丽娟, 电话:025--86338065

省水资源服务中心,孙晓文, 电话:025—86338472


附件:1.申报材料填写说明

2.用水产品水效领跑者申请报告

3.重点用水企业水效领跑者申请报告

4.灌区水效领跑者申请报告

5.公共机构水效领跑者申请报告

6.火电行业用水情况详表

7.造纸、纺织染整等行业用水情况详表

8.公共机构用水情况详表

9.灌区用水情况详表



江苏省水利厅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1 年 6 月 1 日


水效领跑申报通知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