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拟订省级机关职工住房保障工作规划、管理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省级机关周转房、公租房和未售公有住房等的调配、维修和使用管理工作。
(三)拟订省部级干部有关服务保障的具体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
(四)承担省部级干部集中住宅区的管理和有关生活服务保障工作。
(五)承办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处长:徐杨 副处长:张欣 电话:025-833986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