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局法治建设工作,组织起草本省机关事务管理规章制度。
(二)负责编制本省机关事务管理工作发展规划。
(三)拟订省级机关后勤体制改革有关政策制度。
(四)负责局内部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合同等的合法性审查;负责开展局政策文件清理、评估及汇编等工作。
(五)负责局法律顾问管理工作,承担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有关法律事务工作。
(六)承担省级机关住房制度改革和公有住房出售、职工住房补贴发放的管理工作。
(七)按规定承担公有住房出售收入等住房资金和公积金的相关管理工作。
(八)承办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处长:高磊 电话:025-83398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