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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十三五”省属高校和医疗卫生机构节能工作考核评价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8-17 09:46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江苏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有关要求,根据《江苏省高等学校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考核评价办法》(苏事管〔201486号)《江苏省省属医疗卫生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考核评价办法》(苏事管〔201877号),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教育厅、卫生健康委员会决定对省属高校和医疗卫生机构“十三五”节能工作进行考核评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目的

深入了解掌握各单位“十三五”节能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总结梳理节能工作中好的做法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改进措施推动省属高校和医疗卫生机构节能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考评内容

重点考评省属高校和医疗卫生机构十三五节能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效(具体考核评价标准见附件12)。

三、考评方式

采取自查自评、集中审核考评材料相结合的方式。省属高校由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教育厅联合组织实施,省高校后勤协会承办;省属医疗卫生机构由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牵头组织实施,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参与指导。

、实施步骤

)自查自评915前,省属高校和医疗卫生机构组织对照考评标准和要求,开展自查自评,并撰写自查自评报告。

集中考评9完成省属高校和医疗卫生机构集中考核评价

)通报结果10前,对考评情况进行总结梳理,分析各单位贯彻落实《江苏省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十三五规划》情况和推进节能工作中好的做法及存在的问题原因,研究改进措施,通报考评结果

、其他事项

1108日前省属高校自查自评报告自评打分表和相关佐证材料照片、扫描件或PDF文档等电子版省教育厅(邮箱jiangshf@ec.js.edu.cn联系人:姜士枫,联系电话:025-83335547);省属医疗卫生机构报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邮箱zhangli_wjw@js.gov.cn联系人:张力,联系电话:025-83620591)。

2、各单位可在省机关事务管理局门户网站公共机构节能栏目,下载相应考评标准和评分细则 


苏事管〔2021〕64号-关于开展“十三五”省属高校和医疗卫生机构节能工作考核评价的通知.pdf附件1--江苏省高等学校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考核评价标准.doc江苏省高等学校“十三五”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考核评分细则.doc附件2--江苏省省属医疗卫生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考核评价标准.doc江苏省省属医疗卫生机构“十三五”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考核评分细则.doc


作者:(魏昆
信息来源:节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