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29 14:14 浏览次数:


2021年,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全局上下坚决落实“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光荣使命,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委省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制度建设和监督保障,融合发挥局门户网站、“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微信公众号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优势,加强政策文件解读,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较好地完成了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情况。一是深化权力事项、服务事项公开。重新整合完善局权力事项、服务事项的办理流程、工作规范和服务制单,梳理“最小颗粒化”工作流程161项,将保障机关运转、干部职工关心关切的办公用房调整、维修资金使用、公有住房管理等办事事项的清单和运行流程予以公开。二是优化调整信息公开栏目载体。结合机关事务管理职能定位,改版门户网站,突出办事服务和互动平台,强化主动公开,做好依申请公开。调整微信公众号平台栏目,增设“动态资讯”“政策理论”“专题专栏”,及时发布、解读领导关注、群众关心、社会关切的重要事项。三是紧扣要求突出信息公开重点。坚持把党史学习教育内容宣传作为2021年度的重要政治任务,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自有平台发布党史学习教育的具体做法和学习经验,进一步营造勤学习、善学习、爱学习的氛围。坚持将专题化作为突出发布重点的首要任务,20214月发布《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系统2021年度信息和宣传工作要点》,列出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宣传引导等6大类宣传要点,围绕重点开展调查研究、总结经验做法、提出对策建议提出了要求,根据新闻发布需求,在重大政策出台、重点工作、重要时段安排重点发布、及时公开。四是推进政务运行信息公开。及时发布局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机关事务规范管理、完成年度重点工作方面的政务信息。按要求做好预决算公开工作,按规定做好承担的有关工程建设和维修改造项目招投标信息。

(二)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服务功能。一是积极拓展信息公开渠道。结合新媒体发展形势变化,通过视频、动画、图片集等形式,积极宣传公积金服务、职工住房保障等干部群众关心关注的最新政策,宣传全省机关事务管理系统改革创新实践和有关政策措施及权威解读。2021年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共发布新闻通稿1篇,接受媒体采访1次,参与省电视台《黄金时间—改革政策e解读》电视节目录制,参加省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宣讲公共机构节能有关政策。局门户网站发布信息8600余篇,微信公众号关注人数2300余人,发布信息360余篇,阅读量近11万人次。二是充分发挥信息公开宣传引领作用。组织2021年节能宣传周系列活动,全省组织线上活动近200场、线下活动550余场,直接参与人数达70多万人次。组织《践行节能减碳 共创美丽江苏》宣传视频摄制投放,制发宣传材料,充分发挥了公共机构示范引领作用,为经济发展腾出更高资源和环境容量。三是积极畅通网上信箱咨询建议渠道。积极答疑释惑,密切与社会公众的联系,全年办理局网站来信局长信箱38件、在线咨询310件、监督投诉14件,同时进一步加强与省“12345”平台的对接工作,全年处理“12345”平台转件54件。

(三)做好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深入学习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省机关事务管理系统信息和宣传工作管理办法》,组织系统业务培训,全面提高落实信息公开的能力和水平。主动加强新闻信息发布,按照上级要求加强重大舆情报告,完善公众、媒体参与机制,严格信息发布程序,主动做好政策宣讲解读工作,不断提升信息发布、政策解读的能力和水平。平时开展经常性的督促检查,每季度对门户网站用稿情况进行通报,将信息和宣传考评情况作为系统先进集体评选的重要指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作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469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6

1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5

5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2

2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在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在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16

1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3

3

0

4

4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较已往有了长足的进步,但距离国家和省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以及社会公众对政务公开、政务服务的期盼还有一定的差距,比如对机关事务管理中政务信息公开的热点问题和难题还需要进一步研究,对政策的解读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增强。下一步,我们将按照省委省政府有关部署要求,结合部门职责,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深化政府信息服务工作,努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本机关未收取相关信息处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