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管理处

发布日期:2022-10-11 11:12 浏览次数:

(一)制定省级机关资产管理具体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省级机关资产产权界定、清查登记工作。

(三)负责编制省级机关资产配置计划。

(四)承担省级机关国有资产使用、处置等管理工作。

(五)承担省级机关资产出租、出借等管理工作。

(六)承担省级机关资产日常监督管理及管理信息化有关工作。

(七)承办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处长:施恩辉       副处长:徐武生      电话:025-833986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