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管理处(审计处)

发布日期:2022-10-11 11:12 浏览次数:

(一)协助有关部门制定省级机关行政经费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省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大中修经费管理,承担省级机关住房维修、公务用车购置等专项经费的管理工作;负责局日常经费的收支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

(三)负责省级行政机关年度运行成本统计工作;按规定指导省级机关会计事务工作。

(四)负责局机关部门预决算编报和预算绩效管理;负责局属事业单位预算编制、执行以及财务运行、制度执行等监督管理。

(五)负责对局机关、局属事业单位预算资金的执行情况、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情况进行审计。按规定承担对局属事业单位法人代表进行任期、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六)负责局经济类合同经费的审核、预算、控制、结算等工作。

(七)承办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处长:袁海健     电话:025-83398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