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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局: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推进垃圾分类全覆盖

发布日期:2022-04-26 10:31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党政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促进各单位规范落实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要求,充分发挥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的示范引领作用,徐州市局出台意见,强化各级党政机关垃圾分类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市党政机关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体系。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成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制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召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部署会议,推进垃圾分类宣传教育、信息管理和监督考核等相关工作。

二是明确工作要求。各单位建立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工作机制,制定并落实生活垃圾源头减量计划和措施;积极推行信息化办公系统,减少纸张使用,使用纸张时应双面利用;单位内部应节约使用和重复利用办公用品,不得使用一次性杯具;党政机关率先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机关食堂不应提供不可降解的一次性塑料吸管、餐盒等餐具以及不可降解的塑料袋;食堂应根据日就餐人数按需采购食材、制作食物,结合实际灵活采取有效措施,厉行勤俭节约、杜绝餐饮浪费。

三是发动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各单位内简报、宣传栏、互联网、微信公众号、小程序等多种宣传手段,加强对垃圾分类的宣传介绍,普及垃圾分类知识,确保教育培训覆盖率100%,应知应会知晓率100%。引导干部职工增强勤俭节约意识和生态文明意识,从源头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养成主动分类、自觉投放的行为习惯。

作者:(王旻浩
信息来源:徐州市局 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