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局部署开展 “安全生产月”活动

发布日期:2022-05-27 09:51 浏览次数: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应急管理部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和《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要求,南通市局在局系统范围内以“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为主题,部署开展全国第21个、南通市第35个“安全生产月”活动。

活动时间为6月1日至30日,活动内容主要是五项举措。一是组织专题学习。6月底前,安排1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安全生产专题学习,将新发展理念、安全生产等作为中心组成员必学内容,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入脑入心。各处室、局属各单位组织观看学习《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通过培训辅导、研讨交流、集中宣讲等多种方式,全力实现学习贯彻全覆盖。二是开展专题宣贯。深入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集中组织以案释法教育活动。各处室、局属各单位认真督促物业、维保等后勤服务单位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相关职责。创新开展主题征文、知识竞赛、案例交流等系列活动,学深悟透安全生产法精神实质、内容要义。三是实施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检查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15条硬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疫情防控以及推进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居民及餐饮场所城镇燃气使用安全专项行动、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四个化”行动、公共安全重大隐患“三清”专项行动、省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推进落实情况。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全面深入细致排查整治风险隐患,对重大风险隐患建立台账清单,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四是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活动。深化提升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围绕安全生产大检查,城镇燃气,特种设备,高层建筑、人员密集场所、电气、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等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防范化解情况,采取观看事故警示教育片、参观事故警示教育展览等方式,分类强化警示教育,加大以案释法和以案普法宣传力度。五是开展全员实战应急演练活动。针对消防灭火、特种设备操作、燃气泄漏等重点行业领域,指导督促后勤服务单位结合安全风险,广泛开展综合、专项和现场处置方案演练活动,重点锤炼提高“第一责任人”的应急处置能力,不断强化一线员工应急意识和发生事故后的应急处置能力。

活动要求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在活动开展中要充分认识开展 “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要意义,成立组织机构,认真谋划部署,健全工作机制,加强投入保障,科学组织实施。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前提下,确保“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扎实有效开展。要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作用,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加大活动宣传报道。要在电梯轿厢、LED电子屏、宣传橱窗等部位,广泛播放、张贴、悬挂安全标语、横幅、挂图等,努力形成上下一体、协同联动的宣传合力。要紧紧围绕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与解决当前安全生产中的热点、难点、堵点问题相结合,与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相结合,与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等重点工作相结合,因地制宜开展好活动,及时总结报送活动经验做法。

作者:(常伟
信息来源:南通市机关事务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