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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应县:不遗余力抓节能 多措并举促低碳

发布日期:2022-06-27 10:17 浏览次数:

近年来,宝应县认真贯彻落实《公共机构节能条例》《江苏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扬州市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实施方案》等法规、文件要求,强化宣传教育,加大技改投入,开展示范创建,高质量完成省市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公共机构节能降耗、党政机关低碳办公蔚然成风。

一、以“规范化”管理为起点,不断夯实工作基础

一是健全组织架构。成立由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各镇区、各部门也明确分管负责人、职能科室,全县上下形成了工作有人抓、事情有人干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是注重节能宣传。每年节能宣传周组织工信、住建、环保、水务等部门到市民广场或居民小区开展节能普法宣传,发放倡议书、宣传册,赠送印有节能标语的日用品,让节能宣传进入家庭。机关、学校、医院在醒目位置张贴节水节电提醒标识,部分单位还用公众号、电子屏宣传节能常识。全县222家公共机构“地球一小时”主题宣传活动参与率达90%以上。

三是组织能耗统计。根据《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制度》和高质量发展考核指标要求,每年组织全县各公共机构统计员进行培训,多次邀请省市专业人员实地指导管理平台填报方法。加大对能耗统计数据的审核力度,加强对报表数据的合理性审查,发现人均能耗、建筑面积能耗异常的单位及时示警,不断提高能耗数据的准确性。

二、以“新技术”应用为重点,持续加大资金投入

一是加强节能改造。鼓励全县机关、学校、医院等用能大户及时淘汰高能耗设施设备,推广应用节水、节电、节气新产品。近几年来,县行政中心带头做好节能改造工作,每年投入专项资金20万元以上,更换了办公区域热光源照明灯、会议中心舞台灯光系统,全部使用LED节能灯具,开水箱加装定时器;更新了机关食堂灶具,燃气费用明显下降。

二是开展合同能源管理。为探索能源使用新方式,去年我们与国家电网公司合作,对使用十多年的县行政中心中央空调系统进行了更新改造。项目实行合同能源管理方式,改造内容包括中央空调主机、水泵、配电系统、配套设备的更新以及能耗监测系统的建设,项目托管期为6年,预计每年节省电费近20万元。

三是探索分布式光伏发电。经与江苏舜大新能源公司深入洽谈,今年我县拟使用县行政中心主楼约7000平方米屋顶安装建设995.64KW分布式光伏电站,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模式,建成后年均可发电100万度,所发电力优先供给办公楼使用,剩余部分返送上网,既节约了经费开支,又达到节能减碳的目的。

三、以“树典型”带动为亮点,积极开展示范创建

一是创建节能示范单位。根据市文件要求,我县认真遴选出节能基础好、示范引领性强的机关、学校、医院申报创建省、市节能示范单位。在创建过程中,加强工作统筹协调,帮助创建单位网上登录申报、指导节水节电节气改造、完善相关台账资料,确保申报一家创成一家。近几年来,我县成功创成省级节能示范单位6家、市级节能示范单位5家,公共机构示范带动的“头雁”作用不断显现。

二是创建节约型机关。去年,首先组织驻县行政中心16家机关单位参与节约型机关创建,引导干部职工养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和工作方式。推行绿色办公,尽量采用自然光办公,合理控制中央空调开关时间,在各办公室门口张贴温馨提示“下班三件事”:关灯、关电脑、关窗户,在每个会议室醒目处提示“从我做起,请自带水杯”等标语;实行垃圾分类,在每个楼层和室外摆放分类垃圾桶,分类投放、分类处置;开展“光盘行动”抽奖活动,在机关食堂布置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宣传标识,餐厨垃圾集中收集统一处理。今年将继续推进节约型机关创建,确保完成全县70%以上的县级党政机关创建成功的目标任务。

三是创建节水示范单位。主动申报县水务部门开展的节水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在县行政中心公共用水部位张贴节水提示语,加强机关食堂、消防管道、消防栓、水池、便池等重点部位的巡查频次,及时更换老化的供水管道、阀门、用具,避免“跑冒滴漏”,杜绝“长流水”,更新使用节水型水龙头。2017年,县行政中心成功创成江苏省节水示范单位。今年,我们将组织节水工作“回头看”,迎接5年周期复审。

作者:(宝应县政府办 季超
信息来源:扬州市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