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事管〔2023〕2号)
各设区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发展改革委、工信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局,省级机关各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创建有关工作的通知》(苏事管〔2022〕44号)安排,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会同省发展改革委、工信厅、财政厅、生态环境厅,组织对2022年度全省公共机构节能低碳示范单位创建(复核)和能效领跑者创建工作进行了评价验收。经县、市逐级验收,省级专家评审、公示,确定省科学技术协会等77个单位为江苏省公共机构节能低碳示范单位,徐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等41个单位为江苏省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省教育厅等200个2017年公布的示范单位通过复核。现予以公布。
各地区、各系统要及时梳理总结创建活动的特色亮点和经验做法,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媒介,特别是“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大力宣传省公共机构节能低碳示范单位、能效领跑者的创建工作成效,持续加强示范单位动态管理,更好发挥示范单位的头雁引领作用。因特殊原因申请延期复核以及复核未通过单位将列入2023年度复核计划,请有关地区和系统指导相关单位积极适应示范创建的新标准、新要求,认真做好复核的各项准备工作。
附件:1. 2022年度江苏省公共机构节能低碳示范单位名单
2. 2022年度江苏省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名单
3. 2017年度公布的示范单位复核通过名单
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2023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