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公共机构低碳/零碳评价导则》正式印发

发布日期:2023-11-27 16:04 浏览次数:

为充分发挥公共机构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中的示范引领作用,促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助力美丽无锡建设,根据国家和省市节能降碳有关工作要求,由无锡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牵头制定的《无锡市公共机构低碳/零碳评价导则》于近日正式印发各地区、各单位。

《无锡市公共机构低碳/零碳评价导则》由无锡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委托江苏省现代低碳技术研究院组织有关专家编写,在编写过程中先后参考了国家和兄弟省市有关政策及标准,经过专家组论证后予以印发。《无锡市公共机构低碳/零碳评价导则》主要包括七个部分,重点明确了公共机构低碳/零碳评价的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定义和总体要求,规定了公共机构低碳/零碳评价标准,评价指标与等级划分,评价方法和程序等,为全市公共机构推动绿色低碳转型,进一步加强低碳/零碳机关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标准支撑。

下一步,市机关管理局将通过专题培训、座谈研讨等方式让大家尽快熟悉并掌握《导则》内容、评价标准和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指导和推进所属公共机构结合实际推进低碳/零碳机关建设。同时,按照全省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探索试点项目要求,按照《导则》评价标准,在全市开展低碳/零碳机关建设试点试行。

作者:(金剑锋
信息来源:无锡市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