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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机构能源托管规程》江苏省地方标准出台

发布日期:2023-02-24 14:42 浏览次数:

近日,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3年第一批江苏省地方标准,其中《公共机构能源托管规程》(DB32/T 4446-2023)入选其中。该标准由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牵头编制,系国内首个聚焦公共机构能源托管型合同能源管理领域的地方性标准,将于2023年3月6日开始实施。

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积极推动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工作,鼓励公共机构采用合同能源管理等市场化模式节约能源资源、助力公共机构碳排放总量尽早达峰。“十三五”以来,江苏省内各公共机构共计实施能源管理项目618个,投资金额超过14.6亿,占全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10%以上,已超额完成国家节能减排任务,但在实施过程中仍存在各种不规范不严谨的现象,急需出台规范性文件为能源托管项目的顺利开展提供标准支撑。通过本标准的制定,规范了我省公共机构实施能源托管项目的基本要求,并结合江苏省地方定额管理的要求,细化了项目准备、实施、运营全过程的管理要求,为全省公共机构能源托管项目的立项、招标采购、合同签订及运营管理提供了实操范本与理论支撑。本标准的制定将助力江苏省公共机构实施能源托管项目节能减碳效果、项目社会影响力达到全国领先水平,高质量地推进江苏省率先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助力江苏省公共机构绿色低碳转型。

作者:(魏昆
信息来源:节能处